“挂羊头卖狗肉?”湖南长沙,一单身小伙无聊,就看到了私人影院提供陪聊,出于好奇加上想着认识一下异性,小伙就欣然前往,谁知来到店里之后却发现和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影院竟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费用不同对陪聊女孩的亲密程度也不同,小伙当即拒绝后将此事爆料给了媒体。
男子小王今年20岁出头,因为自己不会和女性聊天,所以就一直单身,结果有一次无意间看到了恋爱体验的私人影院,费用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想着可以体验一下恋爱,顺便为自己练练如何和女孩子交往,于是小王就来到了这家店,可是却发现根本不是简简单单的看电影,而是付费之后,可以和女孩子有亲密接触。
其中,369元的基础服务,可以和女孩子有一般的接触,比如亲脸不亲嘴。而如果是加钟服务,还能享受到触碰隐私器官等。
小王随即便拒绝了,离开之后将此事爆料给了媒体,记者前往后,发现陪聊的女孩子都是在十八九岁,而且店员还表示有女研究生,英语特别好,身材也好,非常抢手,只不过因为最近父母看得紧,只能待在学校。
如果费用给的高,那么带出去干什么我们也管不了,干什么都可以。有一个客户来了四天花了2万多元,小费就给了七八千,还有什么不能的。
影院工作人员还表示,店里不涉黄,最多最多可以给你打FJ,如果说客户愿意给小费,你在包厢里面这个都没关系,我们还有三家店,现在就是缺妹子。
有人说,我刚听说根洗服务,现在又听到了私人恋爱体验,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
还有人说,这都不算涉黄,那么什么才算是涉黄?
1、恋爱体验馆或者是私人影院,只要是提供了有偿陪侍行为,就违法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则会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打FJ也是所谓的涉黄,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认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打FJ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所以,按照上述规定来看,私人影院提供的服务,实则是卖淫嫖娼服务。
一旦接受了这样的服务,那么男顾客和女性工作人员都会面临行政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涉事的门店,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了。
如果仅仅是提供了场所,供他人卖淫嫖娼,则属于容留、介绍卖淫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不仅仅是提供了场所,介绍双方认识,甚至还将陪侍人员统一管理,则会涉嫌组织卖淫罪。
刑法规定,涉嫌该罪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然,这种无底线的陪侍不仅仅是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是挑战了法律的权威,相信有关部门一定会惩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