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子回娘家参加同学聚会,喝醉酒跟男同学开房后怀孕,被丈夫发现后离婚。离婚后,她写下2张共计20万的借条。不料2个月后,男子发现前妻跟另外一男人结婚,生气拿着借条上门要钱。女子新婚丈夫知道后,也跟她离婚。女子愤怒地把男子起诉到法院,不但拒绝归还20万,还责怪男子让她8个月内离婚2次,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海南临高县法院)
王强看着眼前的传票,整个人都懵了,他做梦都没想到,天底下居然有如此不知羞耻的人。
原来,是前妻陈霞把他告了。
别人夫妻,离婚后是一别两宽,可他倒好,离婚后被前妻告上法庭不说,还怪他让她在8个月内两次离婚,索要精神赔偿金。
王强后悔万分, 真不该上网认识这个陈霞。
两年前,他在网上认识陈霞。线下见面后,确定恋爱关系。
确定关系后,陈霞问他借钱,说之前生病借别人5万块钱,一直没还上。
王强大方地转给她5万。
之后,两人每晚都要聊天。
有天晚上,两人热情地煲着电话粥。陈霞忽然哭起来。
王强心中咯噔一声,忙问咋了?
陈霞哽咽着说:“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这件事成了压在我心上的一块大石头,我整夜睡不着觉。”
王强着急地问,到底怎么了?
“我妈要做手术,需要10万块,可我上哪去弄这10万块?把我卖了也不够!”
王强心疼地说:“亲爱的,你是无价的。我马上给你转账,别哭了!”
他挂断电话,立马给陈霞转账10万。
陈霞感激地给他发来几个飞吻。三天后,两人火速领证。
之后,二人开了一家小杂货铺,甜甜蜜蜜地生活。
春去秋来,转眼二人已经结婚一年。这天陈霞告诉王强。母亲又生病了,她要回家一段时间。
新婚夫妻,骤然分离,王强每晚都思念着妻子。两个月后,当他无精打采地从外边回来,却看到陈霞坐在屋子里,兴奋得上前一把抱住。
陈霞轻轻推开他:“我怀孕了。”
王强大喜,好事啊。
“可你也不想想,咱们靠这个小店,怎么养活孩子?我早就知道怀孕,一直没跟你说,就是有这个担忧。”
“不怕,咱养得起,你等着我。”
王强很快问朋友小张借款5万。他把5万块转给陈霞,陈霞抿嘴笑了。
此后,王强兴奋地等着宝宝的出生。
不料一个月后,他看到抽屉里放着一张诊断书,上面的时间显示陈霞是在回娘家期间怀孕的,王强脸色铁青地去质问陈霞。
陈霞却不承认,只说检查结果会有偏差。
妻子坚持不承认,王强也没办法,孩子出生,他坚持要做亲子鉴定,陈霞慌了,承认她回娘家期间,参加同学聚会时,喝醉后跟一个同学开过房。
王强不能容忍被戴上这样一顶绿帽子,二人离婚。
离婚后第15天,他找陈霞要钱,陈霞给他写了两张借条,一张15万,一张5万。
让他意外的是,2个月后,他居然得知,陈霞结婚对象不是她那个同学。
王强一听,脸都气绿了,此时,他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敢情陈霞婚内同时出轨多人。
想到自己被莫名背叛,他就觉得很憋屈,他一刻钟也不想等,他拿着两张借条去找陈霞要钱,陈霞的新婚丈夫得知妻子竟然是这样的人,毫不犹豫地离婚。
陈霞大怒,前夫第一次跟她离婚,她再婚了,他又让她第二次离婚。
陈霞把王强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20万中,有15万是彩礼,5万是婚后王强给她的生活费。之所以写下借条,是被王强逼迫的。如果真是自己借的,为何借条上时间是在离婚半个月后?
陈霞还说,王强害得她在8个月内两次离婚,应该赔偿她精神损害抚慰金。
王强几乎要被这位前妻给气疯了,他是真没想到,一个人可以无底线无下限到这种程度。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法院审理后认为:
1、《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陈霞说两张借条,其中15万是彩礼,5万是王强给的生活费。就该拿出相应证据来,但她并未举证证明。
相反,王强手机上有她还款2次,共计16000元的截图。
因此,可证明,这15万的确是她借王强的。
但鉴于她已经还款16000元,因此,15万扣掉这16000元后,陈霞应该向王强归还134000元。
但是,她说自己是被胁迫的,却未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对她的说法,不予采信。
2、王强问朋友小张借的那5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现有证据显示,这五万元,是王强在婚后问朋友小张借的,小张把钱转给王强后,王强跟着就转给陈霞。
既然是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该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但本着一案不二由的原则,这五万的债务,可由小张另行起诉,向王强和陈霞共同追偿。
综上,法院判决:陈霞于判决生效期间,归还王强13.4万本息,驳回陈霞其他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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