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四川射洪,一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可没想到,男子刚走出看守所10米远就又开始行窃,不到三个小时就又被警方刑事拘留了。有网友表示,看守所门口都敢偷?还有啥不敢的!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时常有人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薛飞(化名)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虽然年纪轻轻,只有二十出头,但他的犯罪记录却极为丰富。
他曾多次因为盗窃行为被捕入狱,但他好像不在乎,反而一次比一次更加猖狂。
3月21日,薛飞终于结束了他的刑期,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狱警们在他离开前,还对他进行了耐心的规劝。
希望这位年轻人能够洗心革面,别再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但是,出狱后的薛飞似乎并未将这些忠告放在心上。
在看守所门口徘徊了不到三个小时,他便再次实施了盗窃。
这次,他将目光锁定在了路边的一辆电动车上。
对于像薛飞这样的人来说,快速来钱的诱惑总是难以抵挡。
他迅速地行动起来,就好像是开自己电动车一样熟练。
他迅速地将车骑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然后将其卖掉,换取了650元的赃款。
拿到钱的薛飞兴奋不已,赶紧跑到商场给它花掉。
可没想到,就当薛飞还在享受的时候,警方的天眼已经锁定了他的行踪。
警察们迅速行动,开始对薛飞进行追捕。
薛飞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开始四处逃窜,试图摆脱警察的追捕。
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逃脱法网。
最终,在一番激烈的追逐后,薛飞再次被警方抓获。
事实上,法律界定盗窃罪的认定并不取决于小偷的赃款数额,而是依据被窃财物的市场价值。
虽然这次他仅仅获得了600多的利益,但总体来说,电动车原价已经上千,所以完全可以将其定性了盗窃罪。
而且,薛飞长期累犯,已属于反复盗窃行为的"惯犯",这在法律上被称作"情节犯"。
所以,根据刑法的规定,这起看似小事的偷窃行为无疑将给薛飞带来严厉的监狱刑罚。
此事曝光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一些人认为,或许是社会竞争压力太大了,小伙是觉得免费的饭比较好吃吧!
也有人认为,可能这小伙是有瘾,就喜欢这种刀尖上跳舞的感觉。
同时也有一些好心人认为,现在有案底的人在社会上想找份工作不容易,或许是因为这种压力才让他选择铤而走险的吧!
不过,不管大家怎么说,薛飞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法律,当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但归根结底,惩戒只是为了让人知错,真正的重生之路还在于他内心是否有勇气和决心摆脱陋习、重新踏上正途。
只希望,薛飞能从中汲取教训,以全新的勇气和积极的人生态度重新开始。
同时,我们也应当呼吁社会给予被判刑人更多的关爱与机会,助其融入社会,重新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公民。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