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三名同学杀害的13岁少年的父亲发文:“拿出后半辈子的决心,为你讨回公道。” 我认为这个“公道”只怕很难! 这位父亲在抖音号中表述,希望政府公平,公正,公开,严惩,杀人偿命!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末满14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 一般来说,不满14岁的人尚处于幼年阶段,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规定不满14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达到这一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辩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8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这8类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赎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现行的刑法没有修改之前,三名杀害13岁少年的同学,年龄都不满14岁。 根据现有的刑法,是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的。 这位父亲如果寻求的公道是杀人偿命,那根本不可能! 虽然现在舆情很大,但法就是法。 政府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置,也必须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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