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妻子去过户房产,房产局却说让丈夫的兄弟姐妹来签字,我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凭什么被丈夫的兄弟姐妹会分走一部分呢?
今天就和大家来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在深圳的张小姐,丈夫离世3年多了,两人婚后购买的房子一直登记在丈夫的名下。
张小姐在过户房子到自己的名下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告诉他,必须得到丈夫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才行。
这张小姐一下子就傻了,房子是夫妻俩一起挣钱买的,丈夫的兄弟姐妹没有出过一分钱,凭什么现在要他们来同意呢?
张小姐感觉很无奈,只好联系了丈夫的兄弟姐妹,没想到他们听说要过户,立马是要求分房子,甚至还威胁说要提起诉讼。
这件事情的起因,还是因为张小姐的丈夫离世前啊,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处理,房子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由张小姐和她的公婆来共同继承。
但是公婆也在今年相继的去世了,他们应继承的部分由他孩子来继承,也就是丈夫的兄弟姐妹来继承,所以说呢,现在过户房子才需要丈夫的兄弟姐妹来签字,这一圈走下来,他们也有权对房子进行分割和继承。
看到这个事情我怎么感觉肺都要气炸了?虽然这事跟我无关,但还是气得不行,凭什么?这到底是什么法律!
首先法律这样做,我能明白是为了保障丈夫父母的利益,也明白他父母去世相应财产也该由他的子女继承!
可是当夫妻俩负债还房贷的时候,他父母给了什么?他的兄弟姐妹又给了什么?这个难道就合理了?
我虽然明白这样的法律,但是不能接受,这个算什么?
其二,这个丈夫的兄弟姐妹完全不是人,也好意思来开口,也好意思说提起诉讼,真的想爆粗口!
其三,我就想问问,如果夫妻🈶债务,凭什么要另一方偿还,为什么就不要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偿还?
凭什么能够同甘不能共苦,什么法律,我就觉得这样得法律不人道!完全就是制造矛盾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