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一女子,怀孕7个月时和情人去开房,结果在亲热时发生意外。情人将她送到医院后,需要家属签字,情人不得不通知女子的丈夫。 丈夫赶来签字后,女子还是去世了。丈夫很气愤,就将情人和宾馆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50万。法院经过调查后,判处情人赔偿13.5万,宾馆赔偿1.5万。 事情是这样的: 金某(化名)和冯某(化名)结婚后,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6岁,小女儿3岁。现在金某又怀孕了,已经7个月了。 冯某为了养活一家人,一直在努力工作。村里有关于金某和张某(化名)的风言风语,他总是不相信,他觉得妻子和张某不会有什么的。但事实上,金某和张某真的有一腿。 这天,张某打电话约金某去吃饭,金某欣然赴约。吃完饭后,两人去宾馆开房。因为他们经常去那家宾馆,所以跟老板很熟,老板就没登记,直接给他们安排了钟点房。 两人在发生关系时,金某突然身体不舒服,呼吸急促。张某不敢报警,就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许某(化名),因为许名是医生。 许某赶来了,发现金某的情况很危险,就让张某快打120。 120把金某送到医院后,医生让家属签字,要马上动手术。张某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冯某,冯某这才发现妻子和张某真的是情人关系。 冯某匆匆赶到医院后,签了字,但金某还是没有抢救过来。 事后,冯某把张某和宾馆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50万。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金某明知自己怀孕7个月了,还跟张某发生关系,自己要负70%的责任。最后法院宣判张某赔偿13.5万,宾馆赔偿1.5万。 一个孕妇,不把肚子里的孩子放在第一位,竟跟情人去开宾馆。这种事情,就是没被其他人发现,老天爷也看不下去的,所以把她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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