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讨厌公安局这种处理结果!很讨厌很讨厌! 女大学生卖糖葫芦被三名壮汉威胁,如今三人都已被公安局行政拘留,虽然后续结果没有曝光,但是不难猜出,无非就是以闹事的性质判罚,拘留五到十天,罚款二百元左右,然后就放了! 但是这个问题真的解决了吗?你们自己说解决了吗?惩治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根本目的 避免以后这些人再发生类似事件,也给其他人以警示作用! 但是这样的处罚结果,谁能敢保证这三人以后不会换个地方继续为非作歹! 大家不妨想一想,这是三人组第一次欺负女大学生吗?以前从没发生过,偏偏这次叫女大学生给碰到了?合情合理吗?你信吗? 我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在女大学生以前,有多少人被三人组威胁,应该也不难猜测吧! 结果呢?还不是发生在女大学生身上了! 那这样的处罚结果,意义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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