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供电所小王接到任务单前去排查一配电柜跳闸情况,到了以后不仅发现铜制电缆
湖北武汉,供电所小王接到任务单前去排查一配电柜跳闸情况,到了以后不仅发现铜制电缆被偷盗,而且竟然发现地上有一大摊血迹,于是立马报警。五个小时后民警才找到嫌疑人赵四,看着他胡乱包扎的电糊的手,民警还是先把他送到了医院救治。
(来源:第一眼)
赵四正值壮年,本应为生活而努力奋斗,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可年轻的时候不好好学习,跟着一些街溜子偷鸡摸狗,本事没有,混社会的经验却是相当丰富。
眼看其他的同学朋友都已经成家立业,日子一天比一天,赵四虽心有不甘,但实属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能混一天是一天。
独自在家的时候,赵四也在镜子面前给自己加油鼓劲,希望通过改变也可以翻身做主人。
Pua做的是挺好,但到了实际操作中,赵四也只是说说而已,累的坚持不下来,苦的又受不了,别说娶媳妇了,那就温饱都难。
为了吃饱饭,赵四只能想办法动脑筋,但基本上都是歪门邪道,所幸都是小偷小摸,这几年也是相安无事。
这几天,看着微信余额又变成了0,赵四只能选择出去踩点,不抓紧搞点事,月底只能吃灰了。
转了几圈以后,赵四发现了一处废弃产房,里面的配电柜好像还没被拆掉,应该可以弄点高压线,毕竟是铜芯,价值不菲。
夜黑风高,赵四穿了夜行衣带上电筒就摸进了厂区,环顾四周以后,赵四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打开配电箱后,赵四的眼睛都亮了,心想:“今天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偷完今天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满脑子就是金钱得赵四直接选择了剪电缆,殊不知厂房是荒废了,但电却没被拉掉。
哪怕有绝缘剪,那瞬间得高压一下子就打在了赵四的手上,那舒爽感直击了赵四的灵魂。
“我是谁,我在那,我在干什么。”瘫倒在地的赵四很长一段时间彻底放空,缓过劲来以后才发现自己的手血肉模糊。
抓紧将剪下来的电缆装起来,忍着疼痛的赵四回到了家,实在口袋没钱,赵四涂了一点牙膏就自己包扎了一下。
当被民警找到的时候,赵四还在呼呼大睡,本以为不会有人知道,但供电公司在剪断电缆的一瞬间就从后台知道了。
工作人员小王到现场排查以后被现场的血迹惊呆,这是高压线,要是打一下很可能出现人命,偷电缆的事先放一边不说,救人要紧,于是报了警。
民警看到赵四血肉模糊的手,准备将赵四先送到医院治疗,可赵四却摆摆手表示:“我没事,先去派出所,我现在也忘了我干过啥事。”
哭笑不得的民警最终还是劝说赵四去了医院,万一真的留下后遗症可了不得。(文中皆为化名)
1、赵四的行为涉嫌盗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了解决生计,赵四选择偷盗电缆,其主观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属于法律规定的盗窃行为。
司法实践中,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以上,光看本次盗窃电缆的金额来看,没有达到盗窃罪的构成。
但这并不代表赵四就不是盗窃罪,因为成立盗窃罪还有一个多次盗窃的情形,只要二年内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也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赵四还涉嫌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四主观实施的是盗窃行为,但这个过程中直接将电缆剪断不仅损坏了所有人的权益,而且也会间接的导致他人的损失。
因为配电箱未停用,主要是因为还有地方有使用,而赵四的行为会造成单位或者个人用电的困难,造成损失的后果。
所以由此而言,赵四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行为。
3、赵四侵权赔偿的数额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赵四剪断电缆对于他人的损失一般很难认定,有的是家用,有的是企业用电,收费标准,损失金额都有不同。
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赵四赔偿金额的话,那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是经过市场认定的,不然会承担索赔不能的后果。
对此您怎么看?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