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小美和朋友来到KTV玩耍,虽然过程很嗨皮,但结账时让她瞬间头大,因
黑龙江佳木斯,小美和朋友来到KTV玩耍,虽然过程很嗨皮,但结账时让她瞬间头大,因为不仅说好的小包和礼炮免费没有了,而且一包“水晶之恋”果冻竟然收了242元,合一个22元,小美纳闷:我来的是KTV还是酒店。
(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年轻人的世界可能除了工作以外,就是对幸福生活的追求,率性而不失真,那么无忧无虑。
小美大学毕业以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在小城市也就够花了。
工作之余之余,小美喜欢约着朋友同事逛个街,吃个美食,时不时去KTV一展歌喉,缓解一下工作的疲劳。
最近工作繁忙,小美是成天成天的加班,幸亏在自己快要倒下的时候把手头紧急的事全部处理完。
想着今天能早下班,小美来到了同事小丽身边,“咱们今天下班去逛街唱K吧?”
很快这个建议得到了一致的同意,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时间,小美一行跟出了笼的小鸟一样,来到了朝思暮想的商场。
美食也吃了,娃娃也抓了,但几个人仍然觉得不太尽兴,非得要把之前玩耍的时间补回来。
正愁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去哪,突然小美看到商场一家KTV正在搞活动,只要冲值1000元成为会员,就还会送600元的消费券。
不仅如此,成为会员以后还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小包和一次免费礼炮。
这种好事,可遇而不可求,小美毫不犹豫就掏了1000块钱,光荣的成为了这家KTV的会员。
但让小美没想到的是刚成为会员,会员的权利还没享受到,就被告知今天小包已经没有了,必须加钱使用中包。
“果然买的不去卖的精。”小美这样心里嘀咕。但来都来了,也不能就这么离开,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个中包。
坐下以后,小美翻开了酒水单,因为明天还要上班,也就没有点酒,但是小零食一样没少点:开心果,鸭脖,鸡爪子,还有几个人最喜欢吃的水晶之恋果冻一大包。
三个女人一台戏,随着美食的到来,小美三人也开启了歌王模式,自己拿手的歌,一首接着一首,瓜子是一把接着一把,是非是一个连着一个。
用冯巩老师的话说,那就是“Very good。”
相聚的时光总是短暂,这个时候,服务员敲开了房门表示:“几位女士,中包的时候马上就要到了,如果需要续费,请到前台,如果不继续,也请到前台结账。”
虽然几个人都意犹未尽,但一看时间比较晚,每人再一展歌喉以后,收拾了东西,依依不舍离开了包厢。
一路走,小美还跟同事表示这地方挺不错,反正充了会员,放着也是浪费。
但愉快的心情到结账的时候也就戛然而止,甚至小美还将此事发到了网上,KTV还因此被相关部门要求停业整顿。
先不说完会员以后小包不让用,在账单上不仅收了之前说好的免费礼炮,而且最让小美生气的是,店里一包十几个的水晶质量果冻,竟然收了242元,合着一个果冻需要22。
小美心想:“以前看过新闻,有些洗浴场所果冻挺贵,没想到这家KTV也要这个价。”
将自己的想法告知KTV以后,KTV也在后台进行了查询,最终向小美表示:“不好意思,女士,因为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多输了一个1,果冻实际是22元。”
解释过后KTV收银人员也是麻溜的重新处理一张账单,确认无误后小美最终付款离开。
可这次结账过程以及商家的一些行为,让小美心里特别不舒服,思来想去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网络平台,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文中皆为化名)
1、商家不让使用小包,礼炮收钱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
小美在成为会员之前,商家宣称会员可以免费使用小包,可以享受放礼炮一次。
这种提前告知是为了促成与小美形成会员关系,既然小美已经成为了会员,那就应当享受会员的优惠。
但充完会员以后,商家才告知小美今天不能使用,并且小包内的礼炮不能去其他包厢免费放,存在这样的情况却未提前告知,这侵犯了小美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违法行为。
2、KTV的行为应当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存在侵犯消费者权利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KTV擅自变更会员应该享受的福利,而且在一些商品上存在隐瞒情形,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以后,应当对KTV进行检查,对于侵犯知情权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对KTV做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罚。
3、小美是否可以要求KTV进行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欺诈的,应当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KTV相关的物品明码标价,及时改正果冻事件,虽然事先没有告知没有小包,但也提前说明,所以不属于欺诈,小美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