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他们,你于心何忍?”浙江宁波,女子和几位聋哑人一起吃宵夜,他们边吃边手语愉
“欺负他们,你于心何忍?”浙江宁波,女子和几位聋哑人一起吃宵夜,他们边吃边手语愉快地交流,却被邻桌两名男子取笑并模仿,且不尊重地嘲笑“一群哑巴”,女子被他们的行为激怒,冲上理论:太没有素质了,必须道歉!
(案件来源:掌闻视讯)
风高月明的夜晚,街道上弥漫着淡淡的光,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微风轻轻吹过,树叶在风中摇曳,仿佛在低声细语。街道两旁的建筑物也被月光照亮,显得格外神秘而美丽。
栗莉约了她的好友们一起去吃夜宵,她是这队伍里的“小领导”,因为她身体健康,而她的朋友却都是聋哑人。
虽然他们身体情况特殊,但不影响他们的友谊,他们都是一群阳光灿烂的年轻人,和大家一样朝气蓬勃。
他们走在街道上,享受着这个美好的夜晚,时而用手比划着,表达着此刻激动愉悦的心情。
她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她们时而眼神交流,时而用手势表示、时而啊啊地发出声音,表达着他们的情感,他们嬉笑着享受着彼此的陪伴。
她们充满着惊喜和欢乐,也感到无比幸福和满足。
栗莉比划着和朋友们交流,说一起去吃烧烤,烤肉的香味已经麻醉了她的味蕾,让她垂涎欲滴,朋友们看着她的表达,笑得前仰后合,一致表示同感。
这几位少男少女各自点了喜欢的美食。
一会满桌各色精致美食上桌,色香俱全的烤肉焦黄酥脆,散发出阵阵香气。
大家享受着这浓郁的烤肉串,独特的口感和香味。让他们连连竖起大拇指,用手势表达说栗莉选的烤肉店味道很棒。
栗莉和朋友们用特殊的方式表达着他们的谈笑风生,高谈阔论,情绪激动时也会拍下桌子表示兴奋。
而在他们邻桌坐着两位男士,他们也在吃着烧烤聊着天,但他们的兴致好像并不在话题和酒上,而是时不时地看向这群年轻人。
他们对这群男女的交流饶有兴趣,对他们是聋哑人也很好奇,他们顾不上美味佳肴,看栗莉他们情绪高涨就舞动双手,两位男士也模仿着舞动,并发出哈哈的嘲笑声。
两位男士以为是一群聋哑人,听不到他们说话,所以就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做模仿,拿聋哑人当助酒来取乐、耍戏,然后还嘲讽地说:一桌子哑巴!随后哈哈大笑。
岂不知,栗莉早就注意到他们的不尊重,一直忍着,看他们又嘲讽说一桌子哑巴,觉得他们有些太过分了。
于是,她冲到邻桌,拍着桌子大声呵斥道:你们怎么这样,太没有素质了,懂得尊重人不?你俩必须道歉!
栗莉突然发声说话让两男士始料未及,但随即,他们就张狂起来,就学你们了怎么了?说哑巴咋地!小屁孩还长能耐了!
两男士虎背熊腰,高大威猛,似乎没把几个聋哑孩子放在眼里,可是几位聋哑男孩见状,也不软弱,他们两伙人开始了相互推搡,随时就动起手来。
餐馆老板一看,赶紧跑出来劝阻,开店的最怕喝酒打架闹事,尤其年轻人,今天更特殊,还是一群聋哑人,他希望平息冲突,能够平平安安的!
那么在法律上,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两位男士对聋哑人动作模仿,取笑,并秽语侮辱,是否违法?
《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规定,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两名男士对栗莉和她朋友们取笑,耍戏与嘲讽,并骂他们是哑巴,不尊重,不礼貌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两名男士,故意招惹栗莉一桌的聋哑朋友,涉嫌寻衅滋事。
栗莉和聋哑朋友吃夜宵,自顾自的享受这美好时光,与邻桌互不相识,却被其模仿讽刺,言语侮辱,所以这两男士的行为为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虽然两男士挑衅在先,但是几位聋哑男孩上前,两伙人打在一起,这也会被定为互殴。
打架斗殴,如果双方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果可以调解,根据各自的损失互相赔偿即可。
如果无法调解,那警方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分别予以处罚。
对于像这两男士这样,主动挑事的,对他们的处罚会偏重些。
栗莉是正义的女孩,善良正直,她看到听到男士对她聋哑朋友言语动作等侮辱行为,站出来质问并要求道歉,是非常有勇气值得赞美的行为。
尊重残疾人,让他们拥有和健全人一样的心情和尊重,对于他们来说,是最大的幸福,尊重比同情更可贵!
对待比自己差,或者不如自己的人,能够保持真心实意的礼貌,尊重身边不一样的人和弱势群体,那才算是有素质和有教养的人!
(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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