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对待孩子,不想后果吗?”湖北黄梅,民警接到某司机报警,在某段高速公路上,有
“这样对待孩子,不想后果吗?”湖北黄梅,民警接到某司机报警,在某段高速公路上,有一穿着校服的女孩,独自走在高速路上,民警找到女孩后,问及原因,女孩情绪失控哭着说出原因,民警听后大吃一惊,你妈妈把你放在这里的?怎么这样?失职!
(案件来源:椒点视频)
值班民警小高接到报警,赶紧开车赶往某路段的高速公路,去寻找处于危险之中的女孩。
一路上,民警高度注意力集中,就怕万一一个忽略,错过要找的孩子,这也是个很艰巨的任务,孩子在川流不息快速车道中,随时都会出现危险。
车辆以飞快的速度穿梭在宽阔的高速道路上。每个车辆都像一条流动的线条,在视线的尽头消失,又在下一个瞬间从眼前闪过。
而在这快速的流动中,寻找停在路边的人也不容易,民警小高的心情紧张又期待,担心错过每个瞬间的变化。
他看着手腕上的手表,时间在一秒秒地流逝。他的脑海中闪过各种可能的场景,想象着小女孩是否安然无恙,期待着能将所有的不安和焦虑化为欢喜和安慰。
民警小高边开着车边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看到远处护栏外,似乎就是那个穿着校服的女孩,渐行渐近,他靠到路边停稳车。
一名十岁左右的女孩,两眼迷茫无助,可怜巴巴地看向他,看是位警察叔叔,像见到了亲人,立马放松了许多。
女孩肯定是看着呼啸奔驰而过的车十分恐惧,所以翻过护栏站在外面,会感觉安全一点,看到警察叔叔,她才翻了过来。
小高走向前去,问小妹妹,你在这里干嘛呢?小女孩怯生生地说:“我在等爸爸”。
小高感到很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在高速公路上等爸爸?他又问你是哪里的?女孩说是江西的。
看着单薄瘦小的小女孩,小高顿时感觉特别心疼,于是先让她上警车,然后再仔细询问。
警车上,小高耐心地问她为啥会在高速路上,女孩还没等说话,就情绪激动哭了起来,小高赶紧递给她纸巾,让她慢慢说,别着急。
女孩说是妈妈把她赶下车,放在了这里,就开车走了。
小高瞪大眼睛,奇怪地说:为啥把你放在这里?
女孩哭着说:我们去江西老家,在车上我玩手机,妈妈说我考试没有考好,还玩手机,一点上进心没有,我反驳了和妈妈几句,妈妈就生气了,把我赶下了车。
没考好?你考多少分啊?女孩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说“97分”。
你妈妈对你挺严格的呀!你把妈妈的电话给我,我给她打个电话。
女孩胆怯地说打爸爸的电话吧,我要找爸爸。
民警小高打通了女孩妈妈的电话,情绪有些激动:你为啥把女儿放在高速路上,不知这里很危险吗?
听到民警的训斥,女孩妈妈说是女儿惹她生气了,她才这样做的。
民警要求她立刻返回来接女儿,约定在某收费站汇合。
真搞不懂了,妈妈怎么还会心平气和地说,女儿惹她生气了,就是因为考试没有考到她满意的分数?
十来岁的孩子孤独地站在呼啸而过,川流不息的高速路上,是多么的孤独和恐惧,被妈妈抛弃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这是一种怎样的家庭教育?
女孩的爸爸妈妈在一个多小时后,来到了相约地,接到了女孩。
民警小高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他们讲了高速路上存在的危险和各种可能,此时的妈妈方知利害,悔不当初。
那么,在法律上,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妈妈因生气,在高速路上停车,并把女儿赶下车,行为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等违法行为。
妈妈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行驶,因和女儿发生争执,生气停车把女儿赶下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2、妈妈把女儿放在高速路上,处于好危险地带,万一出现事故,她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如果司机没有过错行为的话,行人和非机动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不但危及个人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即是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需要,也是保护驾驶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可想而知,妈妈的冲动法,非但不负责,更是对女孩的生命置若罔闻,被独自丢在高速,这对女孩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伤害。
孩子的学习成绩并不能完全代表他们的价值和能力,家长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学业和困难。
对于教育孩子,家长应该以冷静、理性和包容的态度处理和解决争执,不要急躁和失控,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和孩子沟通,谈心也要选择恰当的时间和合适的场所,这位妈妈,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和女儿谈学习,情绪激动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女儿安全回来也是很万幸,不然她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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