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带妻子去医院体检,无意之中,男子发现妻子竟然有7次流产的记录。男子
浙江杭州,男子带妻子去医院体检,无意之中,男子发现妻子竟然有7次流产的记录。男子大怒,提出离婚。女子大喊冤枉,说医院搞错了,找来了记者。医院医生说系统没错,发了短信在女子的手机上。可女子死不承认,说自己的老板可以帮其作证。医生硬刚,说那报警吧,查监控。女子躲躲闪闪,声称不愿意麻烦警察叔叔。女子的丈夫同意报警。一查监控,来做流产的正是女子本人,陪同在女子身旁的正是女子的老板。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柳女士的丈夫想要生第二胎,便提议先去医院做体检,柳女士借故推脱,但实在拗不过丈夫,便只好跟丈夫来到医院做检查。
柳女士丈夫在陪同妻子做体检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妻子在这家医院竟然有高达七次的流产记录。
柳女士的丈夫决定要与柳女士离婚,但柳女士矢口否认,说医院搞错了,但丈夫不相信她的鬼话。
柳女士为了自证清白,找来了记者,希望记者能够介入,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
面对记者,柳女士痛哭流涕地说,自己被医院误会做了7次流产,整夜整夜的睡不着。
医生对记者说,不会搞错,因为医院系统留的电话正是柳女士的,柳女士应该收到了很多短信通知。
可柳女士却说,前段时间清理了手机,所有的短信都删除了。柳女士搬出了自己的公司老板,说自己的老板可以作证,那段时间自己从来没有请过假。
医生说,那既然这样,那就报警吧,让警察来查明事情的真相吧。
柳女士一看到让警察来查医院的监控,便躲躲闪闪说,还是不要麻烦警察叔叔吧,警察叔叔本来事情就多。
柳女士的丈夫看柳女士在一旁表演,实在受不了她的虚伪,便答应让警察介入。
一查医院的监控,果然来做流产手术的正是柳女士,柳女士旁边还有一个男子陪同,正是柳女士公司的老板。
这下柳女士否认不了了,柳女士的丈夫撂下一句狠话,离婚吧,就气冲冲的走了。
道德上不做过多的评价,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柳女士婚内多次出轨,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忠实的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柳女士不忠于爱情,不忠于丈夫,在婚内多次出轨,竟然高达7次流产,显然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
换做是谁也受不了妻子如此不忠,柳女士的丈夫提出离婚,当然是可以的。
2.柳女士丈夫提出离婚,会得到法院支持。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柳女士多次出轨,7次流产,这对柳女士的丈夫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两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就算柳女士不同意离婚,其丈夫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其丈夫的诉讼请求的,会判决准予他们两人离婚。
同时柳女士的丈夫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可以向柳女士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3.柳女士丈夫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柳女士有重大过错,柳女士多次出轨,7次流产,对其丈夫造成了不可磨灭的精神损害,所以她的丈夫有权向法院请求柳女士损害赔偿。
柳女士做了7次流产手术,可为什么还有勇气找来记者呢?这不是网暴自己吗?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真不知道柳女士的底气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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