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尤先生看上了一个采光非常好的房子,因此还多付了20万,才顺利买下了这套
浙江杭州,尤先生看上了一个采光非常好的房子,因此还多付了20万,才顺利买下了这套房子。当多天后他再次来到该房子的时候,居然发现自己家的阳台上有一架梯子,楼上邻居擅自封装了阳台,自已多花20万买的全采光的阳台没有了!
尤先生看了很长时间的房子,终于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设计独特的房子,这个房子的阳台超级大,而且顶部都能采光的大阳台。
这栋楼独特之处就是单层是实体阳台,而双层没有阳台,双层的外延部分只有阳台轮廓,其实是空心的,单层住户的阳台上面也能采光,所以单层房子的价格比双层的房子要贵上20万。
如此高品质的房子,就是尤先生梦想中的理想家,多花20万也毫不犹豫就付款了买下了这所房子。
而楼上的邻居是没有阳台的,只是从外形上看似他们家有阳台,但是实际上是没有的,更不允许他们私自搭建。
在收房后,尤先生楼上的邻居多次找他,希望他同意自己家能够把阳台封起来。
其实大家都是邻居,有事帮忙是应该的,但是尤先生在第一次就果断的拒绝了。
原因是,首先自己多花了20万就为了买这个采光极佳的阳台,楼上如果封住了,自己阳台的价值就降低了。
其次,楼上封装阳台还必须在自己家里施工,而且加装了阳台,承重问题,防水问题,更严重的安全问题,无疑给自己带来无穷的隐患。
可是就算尤先生如何坚决的拒绝,这个邻居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找自己,很是烦人。不过在几次之后,邻居就消停了,再没烦他。
过了些天,尤先生带着考察好的装修公司来看房,刚一进门,就感觉光线比之前差了好多,就发现了楼上已经私自把阳台给封住了,而且还在自己家遗留了一架梯子。
尤先生很生气,也非常纳闷,楼上邻居要在自己家施工,怎么进的自己家门,自己家密码他们是不知道的,他们阳台的骨架到底怎么搭的呢?
尤先生也非常担心私装阳台的安全,而且自己多花钱就是为了双层采光的阳台,这被邻居家给生生搞成了单采光,自己钱岂不是白花了。
气愤的尤先生就向物业反映了这个问题,在小区物业的陪同下,尤先生找到了楼上的邻居。尤先生质问他是怎么进入自己家里的,让邻居给出说法。
但是邻居压根就不搭理他,任凭你怎么问,怎么说,只是看着尤先生,不吵也不说,一副我就干了,你怎么滴的态度,让尤先生更愤怒了。
最后邻居终于说话了,那个梯子他不知道是谁的,反正不是他的,至于施工他也是在光天化日下干的,也没有偷偷摸摸。
楼上加装了阳台后,承重都在装饰性轮廓上,现在自己家墙壁上的裂缝,尤先生怀疑就是这个加装的阳台引起的,所以就以邻居违建向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了投诉。
尤先生说,如果邻居只花费了二三万,就拥有了自己多花20万才有的大阳台,而且自己的双层采光也没有了,如果不能给自己一个说法,那就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
最终,在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后,认为楼上邻居的行为属于违建,责令其终止施工,并在7日内拆除。目前该业主已经整改完毕。
如何从法律上评价该邻居私装阳台的行为?
首先,尤先生楼上的房子是该楼的双层,没有设计阳台,那肯定是没有相应的承重力的,邻居私自封装阳台,将会对尤先生家造成严重威胁,具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66条,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主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楼上邻居未经批准私自搭建阳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通俗来讲,只要设计图上没有的东西出现了就是违法的,所以城管执法部门有权责令他拆除,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最高处以搭建阳台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
在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后,邻居如果拒不拆除,那城管执法部门就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执行,对该阳台进行强制拆除,但是拆除的费用楼上邻居还要依法承担。
最后,邻居私自加装阳台后,双层采光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侵犯了尤先生的财产权,尤先生有权依照《民法典》要求该邻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道歉。
私装阳台,影响楼下采光只是侵犯他们财产权、相邻权的行为,但是真正影响最大的是对楼下人员的健康权甚至生命权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多地已经发生了很多起私装阳台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所以,要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教育,让业主对私装阳台的危险性有深刻的认识。而且物业和执法人员也要密切配合,加强巡查,第一时间杜绝隐患形成,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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