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拒签《凡尔赛和约》常被认为是受“五四”运动的影响,国民的压力,阻止了北京政府卖国。事实上,北京政府于“五四”之后曾训示代表团,和约中如不保留山东问题条款则不签字,后经征询各方意见,加上阁议及段祺瑞意见,5月下旬以后,则倾向于不能保留山东问题条款也要签字,但直到签约日为止,代表团未收到明确的训令。中国代表团内部,则早有“保留不成则拒签和约”的共识。巴黎和会决议将德国在山东权利给予日本后,中国代表团即向三国会议提出抗议,并在大会中宣言:中国于山东条款声明保留。并竭力向各方争取保留山东条款的权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之提请重议云云,又完全被拒,终于决定不往签字。中国代表利用国内一致反对签字之舆论,加强拒签立场。国内舆论与代表团之态度,可说是相辅相成。 总结巴黎和会中国外交成果,过去学界认为中国未能争回山东权益,且《废除民四条约说帖》及《希望条件说帖》两项和会皆未受理,因此是“外交失败”。然而,山东问题虽因强权政治影响,日本暂时获胜,而中国代表在和会中据理力争,又对《凡尔赛和约》中山东条款用尽办法力争保留,最后拒签对德和约,争取到日后公平处理的机会,终在华盛顿会议中得到有利的解决。对于《民四条约》,中国不断在国际会议中要求废止,也在华会中得到部分成功。《希望条件说帖》则是中国第一次向国际社会表达对不平等束缚的不满,为日后中国要求修改条约争取平等国际地位的重要宣示。同时中国以战胜国一员的身份,参与20世纪国际新秩序的制定,成为国际联盟创始会员国,象征中国进入国际体系并为国际社会接纳的重要里程碑。此外,中国签署三个和平条约及几项国际协定,废除部分不平等条约收回部分特权,表现出不畏强权、不屈不挠争取国家权益的积极外交精神,令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