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点,一漂亮女子穿着白色的短裙走在路上,对面一个陌生男人看她漂亮,突然有了邪恶的想法!他直接冲上去,一手抓向女子的胸口,然后把女子逼到墙角猥亵!女子吓坏了,她拼命反抗都无济于事,情急之下她说了一句话,让男子迅速逃离! 从视频上看,女子身材很好,穿上短裙露出大腿,而她对面走来一个男人,双手放在身后,远远地就盯着女子看! 女子的第六感意识到男子有危险,她低下头不去看男子,并加快脚步,想加速通过! 可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男子色心大起,他突然伸出手抓向女子挺拔的胸口,吓得女子惊慌失色,连连后退! 男子顺势而上,他抓住女子的双手,把她逼到墙角,想要强吻女子,并上下其手! 女子奋力反抗,但双方力量悬殊,她被男子死死按住,根本挣脱不了! 女子记得大哭求饶,但越这样男子越兴奋!他不断地摸着女子,而女子只能弯下腰躲避,最后整个人瘫坐在了地上! 凌晨的大街没有其他人,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绝望极了,觉得自己的清白要不保了! 但关键时刻,女子突然想到自救的办法,她说:“那边有监控,你要是对我做了不好的事情,你跑不掉的!” 男子被女子一提醒,回头看了一下,果然看到监控头对着自己,于是放弃猥亵,溜之大吉! 这一幕真是吓人!但竟然还有网友指责女子不自重,为什么要穿这么少,为什么要这么晚回家? 这是什么想法?很多人要上夜班,凌晨下班回家是很正常的!而且女子穿裙子也不违法,违法犯罪的是眼前的男子阿!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虽然男子中途放弃了,但是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猥亵,而且还是强制猥亵,这是刑事犯罪,需要坐牢! 猥亵分为强制猥亵和普通猥亵,普通猥亵就是普通的揩油,就是趁女孩不注意,偷摸一下她! 而强制猥亵不一样,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胁迫的方式,让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从监控视频上看,男子明显使用了暴力按住女子猥亵,所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男子为了一时爽快,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而几点回家是女子的自由,怎么穿衣也是她的自由,我们不能用受害者有罪论,去批评一个无辜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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