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男子大年初一晚上到同村亲友家中拜年,因喝酒比较多,又与人在电话中发生争

律安说法 2025-08-23 19:01:36

湖南郴州,男子大年初一晚上到同村亲友家中拜年,因喝酒比较多,又与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不听劝阻大声叫嚷并多次用手机敲打桌子。男子亲友认为男子是在发酒疯,打了男子两巴掌,后见男子又拿起菜刀挥舞并将自家的消毒柜砍烂,而后打算离开,遂上前追赶。男子见状拔腿就跑,结果摔了一跤。事后,男子报警声称被亲友殴打,在亲友被警方罚款500元后,又将亲友告上法庭,要求亲友赔偿2.8万元。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肖某与肖某1系同村亲友。 2023年正月初一晚上,肖某与人前往肖某1家中拜年。 期间,肖某喝了不少酒,在与人打电话时发生争吵。 肖某1见状连忙劝阻肖某,怎料,肖某不听劝阻也就罢了,还大声叫嚷、不停地用手机敲打桌子。 肖某1气不过,认为肖某是在耍酒疯,扇了肖某两个耳光,并质问肖某为何闹事。 而后肖某打算离开肖某1家时,见肖某1仍欲追赶自己,拔腿就跑,结果跑到肖某1家门口摔了一跤。 随后,其他人将肖某扶起,送回家中。 次日,酒醒的肖某先是报警声称被肖某1殴打,而后前往医院就医。 诊断结果显示,肖某全身多处挫伤。 警方查明上述事实后,组织了调解,调解未果后,以肖某1用手朝肖某打了两巴掌,造成肖某受伤,构成故意伤害他人为由,对肖某1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虽然如此,肖某不服,表示肖某1还将自己的手机摔坏了,提起行政复议,不过由于此前肖某并未说过此事,肖某1以及其他人均陈述肖某本人有摔手机的行为。无证据证明肖某的手机是否摔坏、是谁摔坏的,复议维持了警方的处罚。 随后,肖某仍表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没多久又撤诉。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 肖某撤回行政诉讼后不久,又以侵犯生命、健康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肖某1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共计2.8万余元损失。 面对肖某的控诉,肖某1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辩称事发时,肖某闹事在先,自己只是轻轻拍了肖某脸部两下,肖某的伤情不是自己造成的。 法院这样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酗酒后大声叫嚷、多次敲打桌子、敲打手机等行为具有明显过错;肖某1见制止行为未取得效果后,用手打肖某耳光的行为亦有不妥。肖某、肖某1双方均未能采取冷静的态度和妥当的方式沟通解决,均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肖某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陈述还遭受在场其他人的伤害,但在庭审中予以否认,且经一审法院询问,肖某明确不追究在场其他人的责任,系对其权利的处分。 据一审法院查实的证据,仅能确认肖某1有殴打肖某脸部即颧部的行为和肖某欲离开肖某1家,肖某1仍欲追赶,导致肖某跑到屋外后摔了一跤的行为,而肖某住院的记录显示损伤部位有右侧膝部、左大腿近端、左侧腰部及右侧颧部。 综合,一审法院认为酌定对肖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70%,由肖某1承担30%为宜,核定肖某的各项损失后,判决肖某1限期赔偿肖某2000余元损失。 一审判决后,肖某1不服提起上诉,肖某1称,事发当晚,因肖某喝酒较多,借酒发疯,自己对其好言相劝,其不但不听,反而恼羞成怒、变本加厉。 自己忍无可忍,才轻拍两下肖某的脸部,以示制止。肖某更是借酒发疯,顺势拿菜刀挥舞,将自家价值800余元的消毒柜砍烂。在旁边人员的劝说下,肖某被其他人扶回其家。 肖某到医院治疗已相隔2天,且肖某不仅遭到不明棍子伤害,也受到在场其他人的伤害,肖某无视公序良俗,大年初一闹事,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承担责任,反而应该判决肖某向自己道歉等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对肖某1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肖某1用手朝肖某打了两巴掌,造成肖某受伤”,肖某1亦未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结合审理查明事实,可以认定肖某1的伤害行为与肖某受伤具有因果关系。 在案证据显示,事发次日中午,肖某便报警、就医,因肖某于事发当日晚上醉酒,肖某辩称醒酒后才报警及接受治疗具有合理性。 无证据证明肖某遭到不明棍子伤害,也受到在此其他人的伤害,同时肖某也予以否认。 综上,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了肖某1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事你怎么看?你认为肖某1该不该承担责任,又该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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