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漂亮!南宁开往北京西的T290次列车上,一女子强占他人座位。在持票乘客,多次

北岛社会 2025-08-07 11:05:13

干得漂亮!南宁开往北京西的T290次列车上,一女子强占他人座位。在持票乘客,多次要求其让座无果后,乘警和列车工作人员过来处理,劝女子让开座位。但她依然态度强硬的称:我就在这儿坐着,怎么了?乘警多次好言相劝后,女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3次警告后,乘警不再惯着她,依法行使权利,女子终于为自己的蛮横、霸座付出了代价,乘客:干得漂亮!

8月6日,据央视新闻报道,行驶中的列车上,一女子李某,被持该座位车票的乘客郝先生,要求让出座位。

李某故意胡搅蛮缠,乘警多次劝说不听,最终李某被依法控制后,带离车厢。

在T290次列车中途停靠时,持票乘客郝先生,大汗淋漓的拿着行李挤上列车。

他被旅客们拥挤着,找到自己的车票所属车厢,好不容易找到车票对应的座位。

却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一名女子。

郝先生再三核对车票后确认没有错,他轻声对座位上的李某说:你坐的这个座位是我的。

而李某却好像没听见一样,对郝先生的话完全不理这个茬。

郝先生只好拿出车票,证明给占座的李某看。

但人家根本就不看,因为她很清楚,自己买的就是无座票,这个座位就是别人的。

按说,既然知道这些,看到人家持票的人上车了,就该礼貌的让出座位。

火车上就是这样的规矩,如果买的是无座车票,车厢里有空座时是可以坐的。

但李某似乎和别人不同,人家郝先生,拿着车票要求他让开,她反倒像个大爷似的。

不但不让,还态度不好,爱搭不理的,一副我也买票了,我也没少花钱的态度。

可谁也没让你选择买无座票啊,再说,这事你和人家有票的郝先生,掰扯得着吗?

旁边座位上的其他乘客,对占座的李某,那副不友好的态度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她。

可李某是个女子,就连郝先生也没好意思,把她直接从座位上拉起来。

经过一番交涉,车都经过了好几站,持票的郝先生,始终无法坐到自己的座位上。

他正在无可奈何时,一位乘警,和一位工作人员,在车厢巡视的时候,听到这边有吵闹声急忙赶过来。

如果这时候,李某主动离开座位也就没事儿了,但她不知哪来的勇气,选择了坚持不让开,要硬扛。

开始,乘警可能出于同情买到无座票的这些乘客,并没直接强硬要求占座的李某离开。

而是报着友好的态度,语气平和的,让李某离开她占据的座位,人家郝先生都上车老大一会了。

大热的天,出门在外都不容易,相互理解一下。

乘警甚至说:我帮你拿箱子过去呗?

李某却把乘警的好言相劝当做了软弱,也不知道她搭错了哪根犟筋。

反而直接怼乘警:我就不过去,我就在这儿坐着,怎么啦?

后面她还说了很难听的话,看到车厢里的乘客都围观她,李某恼羞成怒口吐脏话。

乘警多次好言好语规劝,但李某拒绝配合:我就是不走,你要怎么样?

人们被被李某的蛮横无理,闹得都心烦了,纷纷表达强烈不满。

乘警见李某的行为已扰乱了车厢的秩序,也不再惯着她。

对她发出第一次警告:你的霸座行为属于违法,你知道吗!

李某睁着眼说瞎话,她明明占着郝先生的座位,却说:我没有霸占座位。

乘警的口气严厉起来:你现在涉嫌霸占座位,不配合,还态度不好!

李某一点儿也不怕,大声喊:我也警告你一次,我也要报110!

三次警告后,李某仍强硬的以为,乘警不敢动她。

但这次她想错了,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被乘警依法控制住,并强制带离。

车厢里响起一片掌声,人们纷纷叫好,终于有人出手,专治霸坐了。

李某立马怂了,小声嘟囔:我自己走,不要抓我。

早知现在,又何必当初,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一开始就不该给她耍横的机会!

列车到达北京西站,李某被移交当地警方。

此时,李某早就没了当初的嚣张,对自己的违法霸座行为供认不讳。

《民法典》第815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无票、超程、越级乘坐或持无效票的,需补交票款;拒不支付的,承运人可拒绝运输。

李某持无座票霸占他人座位,违反了按座位号乘坐的规定,构成违约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李某在乘警多次劝阻后仍拒绝让座,且态度恶劣、辱骂他人,属于情节较重。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霸座行为,由警方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霸座行为,威胁公共秩序,铁路部门可依法移交警方处理。 车票上的座位号,是乘客的合法权益,霸座相当于强行侵占他人座位使用权。

法律保护每个人的乘车权益,不允许先到先得的无理逻辑。

最终,李某因扰乱车厢秩序、违法霸座,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公共出行需遵守规则,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法律的存在不仅是为了惩罚,更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安全与尊严。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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