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女子在地铁站看见两个男子在抽烟,她二话不说,就上前劝阻,称不喜欢抽二手烟。两个男子先是一愣,但也没说什么,继续抽烟。没想到,男子身旁的两个女子不干了,其中一个女人怒怼:不喜欢吸二手烟就躲鸡蛋壳里,别出家门了,接着双方发生了肢体接触。随后,女子报了警,警方认为双方有互殴行为,让双方进行道歉。可女子不能接受警方这个处理结果,明明是对方先抢的手机,还打了自己一巴掌,自己用脚踹,只是正当防卫。事后,地铁执法人员对吸烟者做出的处罚结果也很意外。
徐女士本身不抽烟,还特别反感吸二手烟。其实不喜欢二手烟的人多了去了,谁都知道这玩意儿危害大,但讨厌归讨厌,哪能真管得住别人呢?所以有时候遇上特殊情况,难免还是得被动吸两口。
可徐女士不一样,她眼里容不得沙子,只要看见公共场所有人抽烟,非得上去制止不可,根本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管这事儿吃了亏。
事情发生在8月3号,那天徐女士出门坐地铁,一进地铁站,就瞧见俩男的在那儿旁若无人地抽烟,吞云吐雾的。
徐女士当即就看不下去了:地铁站明明规定严禁吸烟,这俩人不光无视规矩,还不管旁人的健康,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抽,也太说不过去了。
她想都没想,几步就走了过去,当面劝说起来,清楚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那俩男的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压根没打算停,照样抽着。
谁能料到,跟这俩抽烟男同行的一个女子,这时候突然炸了毛!
她冲上来就抢徐女士的手机,一边抢一边骂骂咧咧,难听的话一句接一句,紧接着“啪”的一声,直接给了徐女士一个耳光。
徐女士哪能就这么挺着挨揍?本能地反抗起来,慌乱中踢了对方一脚。
挨了打,徐女士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当场就报了警,盼着警察能给她主持公道。
可警察来了之后的处理结果,让徐女士完全没料到警察说,因为她还手了,这算互殴,让双方互相道歉。
还好,地铁执法人员对这事有了处理:登记了那俩吸烟男子的信息,还明确告诉他们“首次警告,再犯就罚款50元。
事后徐女士越想越气:地铁站明令禁止吸烟,自己上前劝阻根本没做错;是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不过是被打后的正当防卫,明明没过错,凭什么要自己道歉?
对警察这个处理结果,徐女士打心底里不服气。一气之下,她把这事发到了网上,想让网友们给评评理。
这件事曝光后,有人说:吸烟违规首次警告,二次罚款!徐女士上来就给人拍照!人家同行女伴才打掉她手机的!互殴这个结果是最好的!
还有人说:对公共场所吸烟人的处罚,要改为首先警告并罚款,二次拘留七天,这种事情就要学学新加坡对吸烟的处罚。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徐女士是否有权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均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具体规定。虽然未明确提及地铁站,但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属于其规范范畴。
两名男子在地铁站内吸烟,确实不符合相关规定,地铁站作为公共场合,是明确禁止吸烟的。
徐女士在发现有人吸烟,有权依据此条例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2、在公共场合吸烟,被发现以后,不听劝阻继续吸烟的,会分情况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虽然又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但是并没有明确怎么处罚。
参见各地的禁烟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个人,首先进行劝阻,劝阻后停止吸烟的,一般不会进行处理。而如果劝阻无效后,分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按照软乱公共秩序进行处理,抗拒执法的,按照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追究责任。
具体到本案,两位男子吸烟后不听劝阻,继续吸烟,同行2位女子还动手先打人,其行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警方认定双方互殴,进行相互道歉,确实有失公平公正。
然而,这只是徐女士的单方面之词,事情到底是不是完全如徐女士讲述的一样,还有待查证。
百行徳为首,万事法为先。
榴莲
先地铁上就不该吸烟,二手烟不健康不说,人多也容易发生危险呀。再来,被打就应该站稳让人打S,还手就是互殴?律法上正当防卫这个词是被狗吃了吗?
我心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回复 08-06 04:57
人家是跌铁站,不是地铁上
榴莲 回复 08-05 22:41
不好意思冒犯你了,烟民同志
用户11xxx20
这样的警察应该开除,对见义勇为的人我们全体公民应该支持!要对犯罪分子像过街老鼠人人骂打的社会风气!这样全民族的道德水才能提高!!
用户10xxx68
不让吸烟者抽,国家每年1万多亿的税收你给呀?
把酒赏雪
这个规定本身就是个虚的
冬日暖阳
公共场合禁止吸烟,这个没有任何毛病吧?为什么屡禁不止呢,就是惩罚力度太小了,不要觉得吸烟缴税了,就可以违反规定,在公共场合吸烟,照这个逻辑,你买烟花爆竹还花了钱,缴了税,是不是就可以带上飞机,火车?不要把无知当成炫耀的资本
施主化情缘 回复 08-06 01:31
可以管,但是那女的没资格管,欠打
一念
这是种病
用户72xxx09
直接报警说有人在公共场合吸烟
施主化情缘 回复 08-06 01:31
那女的报警我没意见,但是她多嘴就是该打
越宅越胖plus
中国不遵守规则的人多了去了,因为只要没出事,就没人管。建议把新加坡鞭刑引入,没有什么规则是一鞭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编。
用户10xxx43
既然国家有制定相关条例公共场合不能抽烟,干脆全国关闭卷烟厂更好。
铁风筝
满大街的汽车喷出来的尾气也去管管啊!!!让她看到火电厂的烟囱该咋办呀????😂😂😂
人生如戏
我最讨厌别人呼吸空气了,还有最讨厌别人吃饭拉屎睡觉,更不喜欢别人要么走路要开车骑车。
化缘六子
你一人不喜欢吸二手烟[祈祷]可还有二位在享受二手的,不打你打谁[捂脸哭]
路人甲
劝不听,应该去找工作人员
尛囝'
徐女士拍照难道没有侵犯肖像权吗
用户10xxx87
两个大老爷们不会事,给她让根烟啊,让人家也抽一手的
用户12xxx12
没有烟民,军队你们来养吗, 你可以建议国家把烟厂都关掉,不许卖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施主化情缘
徐女士就不该活着
reading 回复 08-06 02:01
你怎么说话这么恶毒?她去制止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甚至是涉嫌违法行为不对吗?行政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公共场所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