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有了,家没了!”北京,一女子瞒着在家全职的丈夫,给患癌母亲转账122万。事后被

咸鱼永不放盐 2025-08-04 14:59:55

钱有了,家没了!”北京,一女子瞒着在家全职的丈夫,给患癌母亲转账122万。事后被丈夫发现,认为女子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女子不认同,自己因为做生意多次向母亲借钱,给母亲转账是为了还账。双方闹上法庭,法院这么判了!

高女士双手紧紧抱着母亲的诊断报告,眼神呆滞。医院的那句“肺癌中晚期,建议立刻住院化疗”像锤子一样砸在她心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知道母亲最近总是咳嗽,走几步就气喘吁吁,但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医生的脸沉重,手中的化验单像判决书一样冰冷。她强忍着泪水,搀扶着母亲出了医院大门,一路上都没开口。

到了家,她把母亲安顿在沙发上,自己走进厨房做饭,眼圈一直红着。

晚饭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在沉默中打破僵局:“妈的病,得尽快化疗。医生说拖不得,我们手上不是还有点积蓄嘛……要不,先给她治治?”

丈夫正低头吃饭,闻言抬头看了她一眼,眉头皱了一下,脸上掠过一丝不耐烦。

他嘴角一撇,轻飘飘地说:“癌症?你当我是傻的?你知不知道那是无底洞,治也治不好,花几十万进去,人还是得走。咱的钱就那么多,不能全搭进去。”

他的语气冷漠又理所当然,像是在谈论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但她没有放弃。她再一次试着劝说:“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妈躺在床上等死,我们的钱再多也不如命重要。”丈夫却越来越冷漠:“你要是实在想治,就别来找我,这钱我不掏。”

从那天起,高女士就做了一个决定——瞒着丈夫,独自承担母亲的医药费。

她把母亲转到了更好的医院,安排了专家会诊,住进了肿瘤专科病房。母亲知道这费用高昂,几次想放弃治疗,被高女士拦下:“妈,有我在,你别怕。”

为了不让丈夫察觉,高女士悄悄把原来共同账户的钱转到自己的私卡里,还从朋友那里借了一些钱。

有一次,丈夫无意间问起存款余额,她强装镇定:“可能是前两年你生意周转时用了些,我记不太清了。”丈夫似信非信,也没多问。

两年里,高女士前后为母亲花了122万元,包括住院、化疗、靶向药,还有营养品和护工费。

事情败露后,高女士的丈夫杨先生翻遍了账单和转账记录,脸色铁青,把一摞银行流水甩在她面前:“你看看,两年时间,你总共转出去122万元,你当我是死的?”

高女士站在厨房门口,脸色苍白,却没有低头:“我妈生病了,她命都快没了,我还要问你要不要花钱救她?”

杨先生咬牙切齿地说:“你动用了我们的共同财产,你这是违法知不知道?再怎么孝顺,也不能私自做决定,花这么多钱!你太不懂事了,不管不顾,你眼里还有没有这个家?”

高女士终于忍不住了,眼眶一红:“你说我不顾家?我做生意那年,谁给我拿的启动资金你忘了?

我妈,三十万!我现在给她治病,这三十万就是还账。你不肯管,我就自己管!”

“好!你这么有理,那就离婚!”杨先生愤怒地摔门而出。

几天后,杨先生一纸诉状将高女士告上了法院,起诉理由是:高女士未经其同意,私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122万元,严重侵犯其财产权益,要求返还损失。

面对法庭,高女士态度坚定,拿出了母亲早年转账的凭证,以及当年做生意时母亲为她担保的借据复印件,解释称自己只是把属于母亲的那部分还回去,其余部分确实出自家庭共同账户,但用途是给母亲治病,不存在故意挥霍。

法院在庭审中详细审查了资金流向、夫妻经济状况以及高女士母亲患病期间的医疗记录,确认这笔钱确实用于治疗,且部分资金可追溯为母亲先前的投资。

法官在庭审上说:“本案关键在于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财产。高女士的行为虽未征得丈夫同意,但基于救助直系亲属,且部分资金为返还母亲的旧债,在道义上情有可原。”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高女士应返还丈夫杨先生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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