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教授建议“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私生子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相鼓励大家玩婚外情!这是对原配的不公平,不利于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当婚外情催生一个新生命,随之而来的通常不是喜悦,而是一场关于财产、道德与公平的风暴。这不再是两个家庭的私事,也开始拷问整个社会的婚姻观念。 一位李教授的观点就颇为尖锐,他直言,赋予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等于为婚外情披上了合法外衣,既伤害了原配家庭,也动摇了婚姻制度的根基。这番话听起来有些冷酷,背后却有其严密的逻辑。 支持者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孩子无辜”。他们认为,父母的过错不该由孩子承担,新生命有权生存和发展,不应因其出生方式而受歧视。 反对者看到了另一面。他们认为,允许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公然挑战,为原本稳定的婚姻关系埋下了祸根。这种做法模糊了合法婚姻的边界,仿佛在助长“三妻四妾”的旧风气。 说白了,如果婚外生育在财产上没有任何负面后果,甚至还能分一杯羹,那无疑是在变相鼓励出轨。 这为那些所谓的“小三”提供了一条另类的获利捷径,而最终的代价,却要由遵守规则的原配及其子女承担。在一些人眼里,将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婚外的孩子,和“抢劫”没什么两样。 这种现代法律与传统伦理的冲突,更让许多人感到荒诞。回看古代,即便是名分在册的妾室所生的庶子,在继承家业时也受到严格限制,其目的就是维护家庭秩序的稳定。可是时间快进到21世纪,法律反而为非婚生子女打开了平分家产的大门。 这种巨大的反差让人不禁发问:所谓的社会进步,就是要把嫡庶之分彻底抹平,让私生子的权益与合法子女并驾齐驱吗?有网友批评得更直接,这实际上是把法律上的一夫一'妻制,变成了暗地里可以操作的一夫多妻,严重伤害了那些信守婚姻承诺的配偶。 尽管争论激烈,但几乎所有人都同意,孩子本身是无辜的。于是,问题的核心便转移到了责任的归属上。人们普遍认为,造成这一困局的,是那对选择婚外生育的男女。那个“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是将这笔账算到原配家庭头上。 同样,孩子的母亲在明知对方有家庭的情况下选择生育,也理应承担起抚养的主要责任。保护原配家庭的财产与精神完整,不让他们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被“连累”,成了许多人强烈的呼声。 那么,有没有一个方案,既能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基本生存,又能维护合法家庭的公平与稳定呢?一个清晰的思路逐渐浮现:责任应当精准地回归到犯错的生育者身上。 具体来说,男方作为生父,有义务按照当地平均养育水平,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这笔钱是保障孩子生存和成长的底线。 但除此之外,对于家庭的其他任何财产,非婚生子女一分钱都不该拿。为了彻底杜绝后续的财产分割风险,孩子的抚养权应直接判给生母,男方只需按月支付抚养费。 这个方案的目的很明确:谁制造问题,谁承担后果。这既能有效遏制婚外生育的冲动,也能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并确保合法婚生子女能够获得本该属于他们的资源和生活。 这不仅是一场关于金钱的分割,更是一次社会价值观的重塑。法律的每一次裁决,社会的每一种声音,都在塑造我们未来的家庭生态。
近日,南京的李教授提出了一个引发热议的观点:建议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他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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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到底是什么?男人创造的财富归谁?楼主的意思男人就是工蜂,财富归老婆???这又合理吗??
用户90xxx67
私生子拥有继承权跟婚姻法中出轨方少分或者部分冲突
洋丶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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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东
这样的扯法会产生一个更大、更无解的问题,我自己赚的钱,我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想留给谁就留给谁,我自己的支配权凭什么要被你们绑架啊?
用户12xxx52
对,不是说不受法律保护么。不然婚姻法还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