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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在景区玩漂流时手机掉进河里,村民捞起后索要1500元辛苦费,女子觉

浙江杭州,女子在景区玩漂流时手机掉进河里,村民捞起后索要1500元辛苦费,女子觉得太贵了只想出400元,村民见女子不愿意出钱没又将手机扔回水中,并说道:不给钱就甭想要,有本事自己捞去。警方:拘留7天。 (来源:湖北日报) 女子和朋友到杭州桐庐雅鲁漂流景区漂流时手机不慎掉入到河水里,到了漂流终点,女子上了岸。 上岸后女子通过打听得知附近有专门有村民在景区内捞手机,他们先找到景区内一摊位的村民,对方开价1000元,说可以帮忙找回手机。 村民带领女子一行人到了另一摊位,此时一男子正在翻找手机。当得知女子是来找手机的,在询问手机品牌、型号信息,当面确认是女子的手机后,男子却称需要1500元“辛苦费”才可拿回手机。 女子觉得对方要价太贵了,只愿意出价400元,可对方却坚称就得给1500元,少一分都不归还手机。 两个人协商果,男子竞将女子的手机又给扔回了漂流河道,并说道:有本事自己捞去”! 而此时河道还正在漂流水流很急,女子见自己的手机又被扔回了河道,竟不顾危险下到崎岖湍急的河道内去捞手机,因河道情况复杂险些遇险,所幸被路过的陌生游客及时救起。 因寻机未果,女子当即选择报警,可是让女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手机在河道漂流结束,水位下降后,又被一名村民给捡走。 当村民得知女子愿意出400元时,找到女子让女子出价800元就可以把手机还给女子,后来民警赶到在民警帮助下村民将手机还给了女子。而扔手机的那名男子则被警方带走。 后据女子反映该名男子被处以7天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此事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村民捞上手机应付一定费用才合理。不反对合理取酬,狮子口大开就过头了。 也有的说,上星期去带孩子去小黄山漂流,手机掉水里想去捞,听到工作人员在叫:不要动,你们还是漂下去,手机我们会找回来的,在终点等就行。我们漂到终点,手机也收到了,全程没提报酬。 还有的说,拘留是没道理的,人家冒着生命危险去捞来的,要点报酬也无或非议,既然失主认为不值打捞者索要的钱,把手机放回原处也无可非议。 村民辛苦打捞掉落在河道里的手机,游客付一点辛苦费也无可厚非,但狮子大开口就有些趁人之危了! 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不是你捡了就可以据为己有的,那是违法行为。 当然景区为了景区声誉和游客安全也应该加强景区内的管理,可以为游客提供免费的手机打捞服务。这样既让游客有了好的体验也保证了村民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