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李某开车外出办事,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之后,锁好车准备离开。此刻,车钥匙

芹姐说法 2025-11-16 19:40:55

河南郑州,李某开车外出办事,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之后,锁好车准备离开。此刻,车钥匙不慎从口袋里滑落,但是着急离去的李某,并没有发现车钥匙已经不翼而飞。这时,魏某正好经过,看到地上掉落了一把车钥匙,于是尝试解锁,这时发现身旁的车辆车灯亮起,魏某开心至极,心想,今天白捡一台车了,正好让我耍一耍。于是,没有驾照的魏某,发动了车子...... 大河汽车11月1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魏某没有驾驶证,也从来没有驾驶过车辆,但是他却准备把这台车子占为己有,心想着开车离去。谁知道,刚开没有两米地,就直接连撞两台车。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份说起,当时李某驾驶着自己的小型车辆,准备到目的去办理业务。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之后,李某就把车子锁好、准备离去。 离开的时候,车钥匙直接就揣在口袋里。这时,匆匆离去的李某没有发觉,钥匙从他口袋里缓缓滑落,安稳的掉落在汽车旁边。 马大哈的李某,尚未察觉一丝不对,直接就离开停车场。而这一幕,恰好就被经过的魏某给看到了,等到李某离开之后,魏某悄悄捡起了车钥匙。 他拿着车钥匙,对着周围的车辆尝试解锁,果然,就在自己身旁,有一台车发出了解锁的声音,这下,可把魏某给乐坏了。 魏某感觉自己白捡了一台车,于是就坐到了驾驶座,准备把车子给弄走。但是魏某又没有驾驶证,这可如何是好呢? 思来想去,出于对这台车的向往,魏某决定,还是发动了车辆。启动发动机之后,手痒的魏某,就想着把车子给开动了玩一玩。如果可以开走的话,那就更好了。 正想着呢,车子就开始开动了。但是还没有开出二里地,意外就发生了。“砰砰!”只听到两声巨响,魏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了旁边的两台汽车。 魏某可真的要吓死了,本来准备弃车而逃,谁知道对面车辆的两位司机都下了车,一把拽住了魏某,没有让他成功脱逃。 两位事故车辆车主,均报警处理。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之后,要求魏某出示驾驶证跟行驶证,这两个证件他哪里有呢?吓得他赶紧低下头不断求饶。 果然,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这位魏某猫腻可真大啊!又是偷车、又是无证驾驶、甚至还引发了事故,这个罪行可真不小。 工作人员先联系了车主李某 ,李某接到电话之后,还不断推诿:“哎呀,你不要跟我开玩笑啊,我正在开会呢,怎么可能开车出事故呢?” 经过工作人员一解释,李某感觉头都要大了,立刻赶到了事故现场。过来一看,确实是自己的车辆,不仅自己车辆受损,对面还站着两个委屈巴巴的“受害车主”。 最后,李某的车辆保险公司先对两位受害车主进行了理赔,然后保险公司又把魏某给上诉了。最后责令魏某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至于无证驾驶,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1.在停车场捡到他人车钥匙,却准备占为己有、开车潜逃,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捡到他人车钥匙,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捡到他人的车钥匙,使用车钥匙并且开走车辆属于非法占为己有,这种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会面临刑事处罚。 魏某的错在于,捡到他人的财物,不可以随意占位己有,如果有这样的心态,肯定就构成犯罪。这类行为,也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正确的做法是,魏某在捡到他人车钥匙之后,立即将钥匙归还给失主,或者将车钥匙上交给相关部门,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 2.车主无意间弄丢车钥匙,他人捡走车钥匙并且无照开车,导致车祸的发生,这件事的责任应该如何论定? 根据《刑法》规定,未经他人允许,驾驶者(捡拾钥匙并且开车的人)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驾驶者无证驾驶,本行为已经违法,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还将有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魏某,随意将他人丢失的车钥匙占位己有,并且非法使用,此举构成了刑事犯罪。并且还无证驾驶,甚至引发了事故,魏某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作为车主,李某应该对车辆跟钥匙负有妥善保管和管理的义务,如果因为疏忽丢失车钥匙,间接为他人擅自驾驶提供了条件,可能会被认为存在管理过错,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魏某的罪过较大,但是车主李某也难辞其咎,二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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