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恩如大仇”这话, 在深圳中院这起初中生杀人案里, 听得人脊背发凉!车主 免费接送孩子三年,换来的却是对方用尖刀捅杀自己女儿, 这哪是恩将仇报,简直是人性的恶被喂大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孩子作案前还特意查杀人要负的刑责,明显是预谋好的。 都说未成年保护法是保护伞,可现在看来,它到底在保护谁? 难道要让这种心思缜密的施暴者,躲在“未成年”的壳子里逃避严惩? 还有人说车主不该免费帮忙,可善良什么时候成了原罪? 问题从不是“帮不帮忙”,而是当恶意遇上无底线的纵容,善良就成了任人宰割的软肋。 这种预谋犯罪,必须严惩,不然怎么震慑更多潜在的恶? 你们觉得,未成年保护法该怎么改,才能既护得住无辜孩子,又治得了这种恶性犯罪?
大恩如大仇深圳中院审理初中生杀人案,车主免费接送三年的初中生恩将仇报,尖刀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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