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岁的士司机去年于西贡拒绝接载一名女乘客及其外佣,期间更表示“上咗我都唔车你”,最终被控“的士拒绝租用”罪。 案件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吴卓桦指被告说法不合逻辑,认为女乘客证供诚实可靠,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罚款1200元。 案情指,被告胡建祥于2024年10月13日下午约5时47分,在西贡福民路的士站被一名胡姓女乘客与其外佣截车,准备前往清水湾住所。 期间被告多次质问她为何不乘搭新界“绿的”,又指其随行物品太多、应改乘客货车。当外佣准备将胶箱及晾衫架放入车尾箱时,被告突然猛力盖上车尾箱并说:“上咗我都唔车你。”女乘客最终下车,事后报警及拍下车牌。 被告辩称,当日女乘客曾尝试把物品放在前座,或会阻碍驾驶视线,否认拒载。但吴官认为,其说法与情理不符,指若女乘客曾遇空间问题,理应先查询车尾箱大小,而非改放前座。 吴官又指,被告在外佣仍在放置物品时便关上车尾箱,并以手机拍摄乘客,显示其当时并无意愿接载,裁定罪成。 判刑时,吴官考虑被告无犯罪纪录、属单一事件,判罚款1200元。
一名57岁的士司机去年于西贡拒绝接载一名女乘客及其外佣,期间更表示“上咗我都唔车
紫文说旅游
2025-10-17 2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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