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浙江一女子偶然发现男友竟和前妻同居,还因此遭到殴打,男友承诺赔偿给她26万,谁料给了16万后,男子竟耍起了无赖,不肯给剩下的10万,女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将他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阿禾那晚的经历像一场噩梦。2024年4月2日,她和男友阿虎吃夜宵时闹了不愉快,一气之下跑到阿虎住处想当面说清楚,却撞见阿虎和前妻阿槿依然同居在一起。这场争执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阿禾身体多处受伤,报警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面对可能的法律后果,阿虎急忙提出“私了”,承诺赔偿26万元来平息事件。 2024年5月29日,三方在派出所签下治安调解协议,阿虎当场支付了16万元,并为剩余的10万元写下欠条,白纸黑字承诺在同年11月11日前付清,逾期还要按月支付2%的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然而协议墨迹未干,阿虎就变了卦,剩余10万元一拖再拖,甚至改口称欠条只是“为了安慰情绪”写的,没有实际意义。 阿禾的无奈起诉让这场纠纷从派出所转到了法庭。阿虎在法庭上坚持自己的辩解,强调写欠条是为避免前妻和女友冲突升级的安抚之举。永康市人民法院在2025年6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毫不意外地驳回了阿虎的辩解。法院明确指出,阿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派出所调解下出具的欠条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他未按约付款构成违约,必须支付10万元欠款及自2024年11月12日起的利息,并承担7500元律师费。 这起案件暴露出情感纠纷中“私了”协议的法律分量。很多人觉得“私了”不那么正式,甚至像阿虎一样事后反悔。法院的判决传递了明确信号:只要协议是自愿签订、内容合法,白纸黑字就受法律保护。即便伤害程度只是轻微伤,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依然受《民法典》约束。阿虎本想省下10万元,结果却要额外支付利息和律师费,真是典型的“因小失大”。 情感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无论发生在婚姻内还是同居情侣间,都不是“家务事”。法律明确规定,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参照家庭暴力处理。阿禾的遭遇提醒我们,面对身体伤害和精神背叛,忍让往往让施暴者更肆无忌惮。像阿禾这样果断报警、鉴定伤情、签订书面协议并最终诉诸法律,才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路径。 阿虎试图用“安慰性条款”来否定欠条效力,这种说辞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法院对“事后反悔”行为的否定态度,本质上是在维护社会诚信体系。成年人在清醒状态下签署的文件,尤其是像在派出所这种特定场合形成的文书,想要轻易推翻几乎不可能。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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