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警车在150公里外的山姆购物近日,一辆悬挂粤R牌照(归属广东清远)的法院警车,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广州山姆超市停车场,驾车女司机身着生活装,相关画面被网友拍摄曝光后,迅速引发“公车私用”“占用工作时间购物”的质疑,法院回应警车在150公里外的山姆购物话题随即登上热搜。
9月25日,涉事的英德法院针对争议作出回应,确认驾车者为该院在职工作人员,但明确表示“当时正处于工作状态,不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不过,对于公众关切的核心问题——“具体执行何种公务需跨市前往超市”“150公里外执行公务的合理性”等关键细节,院方并未进一步解释,仅称“事件仍需领导商议定性”。
这一回应引发网友持续讨论,不少人提出“公务行为应全程留痕可追溯”的疑问。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需明确登记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且认定“为公使用”需满足“目的为公、全程为公、全员为公”三大标准,缺一不可 。若涉事人员无法提供合规的公务审批记录与执行凭证,其行为或涉嫌违反“严禁公车私用”的明确规定。
公职律师指出,公车私用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损害党政机关公信力,一旦查实,直接责任人与监管责任人都需承担相应纪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降级、撤职等处分 。目前,公众仍在等待英德法院披露更多细节,以明晰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