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好心人寒心!湖北武汉,男子驾驶私家车回家,出于好心,免费捎着朋友一起。结果没

文史小将 2025-09-23 11:26:34

别让好心人寒心!湖北武汉,男子驾驶私家车回家,出于好心,免费捎着朋友一起。结果没想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朋友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男子承担全部责任。朋友出院后,向男子索要13万的赔偿,男子拒绝后,被朋友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杭州日报、张湾法院) 据9月21日红星新闻的报道,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好友搭车需谨慎! 2023年的一天,王某需要去武汉一趟,考虑到路程时间的原因,他决定自己开车前往,一来能掌握时间,二来也方便沿途安排休息。 就在他准备出发前,他的朋友张某得知此事后主动联系了他。 张某表示,自己正好也有事情要去武汉,如果方便的话,想顺便搭一程王某的车,这样不仅能省下车票钱,还能避免转车的麻烦。 王某平日里性格爽快,且两人相识多年,关系还算不错。 听到张某的请求,他心里觉得有个熟悉的人同行,路上有人可以聊天解闷,也能让几个小时的车程不那么枯燥,于是欣然答应了。 双方很快约定好出发时间和集合地点,当天早晨,王某提前把车加满油,简单检查了车况。 张某准时出现在约定地点,两人见面寒暄后,气氛十分融洽,便一同踏上了去武汉的路程。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途中,王某因为一时疏忽,没有及时控制好方向和车速,操作上出现失误,车辆猛地一偏,失去了稳定。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车子径直撞上了高速路旁的防护护栏。 张某猝不及防地被巨大的惯性甩向一侧,头部和肩膀都受到猛烈撞击,痛得当场大喊。 王某惊魂未定,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很快,高速交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 张某随后被送往医院,经过详细检查,医生告知伤情较为严重。 经过多次治疗和复查,最终司法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整个治疗过程持续了数月,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累计高达13万余元,对张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出院后,张某多次与王某沟通赔偿事宜,起初王某也表现出歉意,但当张某拿出详细的费用清单和伤残赔偿要求后,王某的态度开始犹豫。 他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免费搭载朋友,本就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如今要一次性赔偿十几万元,实在难以接受。 双方谈判数次均无果,张某愈发觉得王某在推诿,心中积怨渐深。 无奈之下,张某最终选择走法律途径,将王某告上了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过多次开庭审理,经查明,王某在事发时确实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直接造成张某受伤。 虽然王某并非故意,也不存在酒驾、疲劳驾驶等重大过失,但他在驾驶过程中未能保持必要的谨慎和注意,未能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属于明显的操作疏忽。 法院认为,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搭乘属于典型的“好意同乘”关系,也就是基于朋友情谊而提供的无偿顺风车服务。 这种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社会正面意义,理应受到鼓励和保护,但与此同时,机动车本身是一种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驾驶员在提供好意同乘服务时,仍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避免给无偿搭乘人带来人身损害。 法院酌情认定应当适当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王某按照60%的比例承担赔偿义务,需向张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七万余元。 判决宣读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不再提起上诉。 至此,这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落下帷幕。 这事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好心让人搭车,结果闹成这样,是不是有点寒好人的心? “现在的车都购买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能赔多少算多少,不能要求车主再去赔偿,因为出于友情无偿乘座别人的车子,有时出于好心,无偿搭载熟人朋友,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事了很难去扯,为了车主自身的权益,最好不要去搭载别人。”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有了过错就应承担责任,不是说好心办事就可免责,谨慎驾驶,安全第一,才是道理。”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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