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起因“法律适用错误”的“误拘”,接连取消此前的错误拘留决定,并向当事人道歉和赔偿。 第一起,是发生在云南玉溪的元江县,高某华因为学校暑假期间一天两次安全打卡的事情,向多部门举报并引发媒体关注。随后,元江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和教育局长,连夜到他家中“面谈”。 本来事情已经平息,但在临近开学时,教育局局长李某刚被免去职务,高某华遂在朋友圈发文感叹,称“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体和文旅的副县长也免职”。 岂料,就是这短短数语,给自己招来了麻烦。当天晚上,李某刚报了案。随后高某华被警方带走并拘留4天,原因是他损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 拘留结束后,高某华不服,于是就申请了行政复议,并提出赔偿要求,索赔1902.08元,同时还要求赔偿1元的精神抚慰金。 此事也再次引发媒体关注。9月20日,元江县公安局做出撤销处罚的决定,副局长亲自向高某华当面道歉,并按照高某华的诉求进行了全额赔偿。同时向高某华承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起,是发生在山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55岁农女杨某花,因为不满临沂经开区法院的判决,找到法官理论时,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事发后,杨某花被行政拘留15天,同时被罚款10万元。 交完罚款,拘留结束后,杨某花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已经超期。幸运的是,杨某花的遭遇被媒体披露,随后引起广泛关注。 9月19日,临沂市经开区法院撤销了对杨某花的处罚决定,并当面进行道歉,还将10万元的罚款连本带息返还给杨某花,同时也启动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不过,杨某花拘留期间的赔偿,目前还未进行赔偿,当然,杨某花可能还没有提起赔偿诉讼要求。 纵观这两起错误拘留案件,其实并没有复杂的案情,适用法律条文明确,只要照搬原文处理即可,但两地公安和法院部门,最终都做出了大相径庭的判罚,给当事者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也的亵渎了法律的严肃性,这种事情发生在公安司法部门,尤其让人痛心。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最近,两起因“法律适用错误”的“误拘”,接连取消此前的错误拘留决定,并向当事人道
琳花瑶草坞
2025-09-21 2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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