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带着家人旅行,一行共13人,有5个孩子和8个大人。他们逛得又累又饿,

芹姐说法 2025-09-16 08:59:46

广东,一女子带着家人旅行,一行共13人,有5个孩子和8个大人。他们逛得又累又饿,路过一个热闹大排档,见海鲜价格便宜就决定就餐。点了鱿鱼、红口贝等,吃的时候感觉分量少但没在意。结账时发现要3000元,两个没使用餐具的婴儿也被收茶位费,海鲜用装水黑袋子称,明显缺斤短两,女子气愤要求赔偿。 女子趁着假期带着家人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行13人,5个活泼可爱的孩子,8个大人,一路上欢声笑语。 他们欣赏着当地的美景,品尝着特色小吃。可时间一长,大家又累又饿,孩子们更是肚子咕咕叫,吵着闹着要吃东西。 这时,他们路过一个大排档,女子往里面一瞧,海鲜的种类可真不少,白贝、花甲在盆里活蹦乱跳,价格看着也挺便宜。 她心想,既能解馋又实惠,这地方不错,于是招呼大家坐下。众人围坐在桌旁,七嘴八舌地点起了菜,鱿鱼、红口贝、肉蟹,满满当当点了一桌子。 海鲜上桌后,香味扑鼻而来,孩子们兴奋得手舞足蹈,大人们也食欲大增,纷纷动起筷子。 大家吃得那叫一个开心,一边吃一边夸赞这海鲜新鲜。可女子吃着吃着,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她明明点了好几斤海鲜,可端上来的分量却少得可怜,她心里犯起了嘀咕,但看着大家吃得那么高兴,人多热闹,也就没多想。 酒足饭饱后,当老板把账单递过来时,她惊呆了,这顿饭竟然要3000元!她以为自己看错了,又仔细看了一遍账单,确认无误后,再也忍不下去了。 账单上居然还有两个婴儿宝宝的茶位费,这两个小家伙才几个月大,根本就没开封餐具,怎么就被收钱了呢? 她质问老板,老板却满不在乎地说:这是规定,不管用不用餐具,都得收茶位费。 女子又想起了刚才称海鲜的时候,老板用的是装水的黑袋子,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明显就是缺斤短两的行为! 她要求老板给个说法,可老板却态度蛮横,不肯退让。 女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于是决定要求赔偿。她拿出手机,打了投诉电话,把事情的经过也一五一十地说了。 一、大排档向两个没使用餐具的婴儿收取茶位费,这种行为是合法呢? 茶位费通常是指消费者在餐厅就餐时,餐厅为消费者提供餐具、茶水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两个婴儿才几个月大,根本不具备使用餐具和饮用茶水的能力,大排档实际上也并未向婴儿提供这些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大排档在未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下,强行收取婴儿的茶位费,这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并且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大排档退还多收的款项。 大排档这种行为,就是为了多赚点钱,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在是不可取。 二、大排档用装水黑袋子称海鲜,这算不算缺斤短两和欺诈行为呢? 这绝对是妥妥的缺斤短两和欺诈行为。 消费者购买海鲜,支付的是海鲜本身的重量对应的价格,而大排档用装水的黑袋子称海鲜,明显增加了海鲜的重量,让消费者为多余的水付了钱。 这就相当于商家在商品的实际重量上做了手脚,欺骗了消费者。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大排档通过用装水黑袋子称海鲜的方式,使得消费者支付了远高于实际海鲜价格的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消费者有权要求大排档进行三倍赔偿。大排档这种短视的行为,看似能在一笔交易中多赚点钱,但从长远来看,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对自身的生意造成极大的损害。 三、女子要求赔偿,有哪些合理的途径呢?最终这件事又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女子可以先与大排档老板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如收取婴儿茶位费、缺斤短两等,要求老板退还多收的费用,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协投诉,消协会介入调查,帮助女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子还可以向市监局举报大排档的违法行为,市监局会对大排档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存在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大排档应该退还向婴儿收取的茶位费,对于缺斤短两的部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给予女子三倍赔偿。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对于规范商家经营行为,您还有哪些更好的建议呢? (来源:黑猫投诉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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