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和老公外出吃饭,期间喝了点酒,无法开车,于是在某平台下单叫了代驾,谁料

茂彦学法 2025-09-11 17:05:37

成都,女子和老公外出吃饭,期间喝了点酒,无法开车,于是在某平台下单叫了代驾,谁料,代驾把车开到酒店后,故意把车停在两个车位中间,女子要求代驾把车停好,他却说,我的时间到了,要么你们自己挪车,要么重新下单我来挪,女子一听瞬间酒醒,她们这不是招讹了吗,于是,悄悄做了个举动,代驾怂了。 9月9日,李女士和老公开车来成都游玩。 两人来到成都当天,已经是下午,所以,她们打算先找家酒店放好行李,次日再出去好好玩。 李女士和老公把行李放好后,两人从酒店出来,开车在酒店附近转了转,不知不觉到了饭点。 不得不说,成都真的是吃货的天堂,满大街都藏着惊喜,把李女士和她老公看得眼花缭乱。 两人挑挑选选,最终选择了一家不错的小吃店,为了助兴,李女士特意点了一瓶酒。 老公还劝她,喝酒了没法开车,李女士摆摆手,难得有那么好的小吃,不喝点酒怎么对得起这好菜,大不了叫代价。 听到李女士这么说,两人放宽了心,放开了吃喝。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夫妻俩都喝了不少酒,尤其是李女士的丈夫,已经醉得有些不省人事。 于是,李女士在某平台下单叫了代驾,不久后,代驾来到了。 李女士搀扶着丈夫,两人摇摇晃晃上了车,一路上,代驾沉默不语,认真开车。 李女士虽然有些微醺,但脑子还算清醒,她闭着眼享受着成都街头的晚风与烟火余温。 没多久,代驾就把车开到酒店停车场了,李女士用力地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醒目一些。 下车后,李女士才发现,代驾竟然把车停在两个相邻的车位中间,她以为代驾下车发现车子停不好了,会主动重新挪车。 没想到,他竟然打开后备箱取出自己的电瓶车,就要骑车离去。 李女士赶紧叫住代驾,让他帮忙把车停好,谁料,代驾竟不紧不慢地说,对不起,我的时间已经到了,你们自己挪车吧。 李女士以为自己听错了,她甩了甩头,接着说道,小伙子,麻烦你帮我把车停好。 代驾回答李女士说,我停不好,我就这样子的,你们自己挪车吧,如果想让我挪也可以,你们重新下单。 李女士听完,瞬间酒醒,如果他们上去挪车,代驾录下视频讹人怎么办,她可不上这个当。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气不过的李女士悄悄打电话投诉到平台,不久后,代驾的领 导来了,代驾一看到领到,瞬间怂了。 李女士忍不住对代驾发火,停个车子占两个车位,这是你的技术不好还是我的问题,如果是你技术不好,就不要做代驾,好不好? 代驾听完,显得很不服气,但碍于领导在跟前,他不得不跟李女士说对不起。 李女士问他,为什么对不起,他说,我没把你的车停好。 最终,李女士让代驾重新把车停好,平台客服回复李女士,因为他们的代驾没有规范停车,过后会给他相应的处罚。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呢? 1、李女士通过代驾平台叫代驾,平台安排代驾司机为其服务,双方构成委托合同。 《民法典》第91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在代驾服务中,车主通过平台下单,与代驾平台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代驾司机受平台指派提供服务。 本案中,代驾司机有义务按照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将车辆安全、规范地停放至指定位置。而该代驾司机故意将车停在两个车位中间,且拒绝合理挪车要求,明显违反了委托合同中应尽的义务,损害了李女士作为委托人的权益。 2、代驾的做法侵犯了李女士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本案中,李女士作为消费者,在支付代驾费用后,有权获得符合规范的代驾服务。代驾司机不合理停车并拒绝挪车,还要求李女士重新下单才肯挪车,这属于设定不公平交易条件,强制李女士再次消费,严重侵犯了李女士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 3、代驾存在实施敲诈勒索的嫌疑。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如果代驾司机故意诱导酒后车主挪车,进而以酒驾为由威胁车主索要钱财,就涉嫌敲诈勒索。 本案中代驾司机故意不规范停车,拒绝合理挪车要求,利用李女士夫妇酒后不敢挪车的心理,提出不合理条件,存在诱导李女士夫妇酒后挪车,进而实施敲诈勒索的嫌疑。 虽然最终没有发展到敲诈勒索钱财的实际行为,但从其行为模式和意图来看,已经具备了敲诈勒索的潜在可能性,若得逞,将触犯敲诈勒索罪相关法律规定。 信源:观威海——2025年9月11日    关注@猫眼学法 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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