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男子花55万在一女子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2年后,男子意外得知,女子母亲在该房子中内自缢身亡。男子不干了,认为女子故意隐瞒,把“凶宅”卖给自己是欺诈。一纸诉状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是撤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全额返还55万房款。女子委屈的说,当初签的合同里已经写得很清楚,“无隐瞒情况”,自己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不存欺诈行为。法院这样判了。 2019年,王女士年迈的母亲因为身体不太好,心情抑郁,即便王女士这个女儿十分贴心,经常开导母亲,还时常带着母亲一同出去遛弯,但依旧没能让母亲的心情完全好起来。 那天,母亲趁着王女士外出,心里想不开,从家里东翻西找,终于找到了一根结实的麻绳,二话不说,就找了一个“稳妥”的地方,随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整个过程不到半个小时,王女士回到家中时,并未第一时间发现母亲自缢身亡了,先是呼唤了两声,可母亲始终没有答应,这让王女士意识到不对劲儿。 在房子寻找了一番,才找到了身体已经有些僵硬的母亲,王女士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可救护车赶到的时候,王女士的母亲早就断气了,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王女士悲痛欲绝,每每看到那个房子,就想到母亲去世的一幕,为了避免自己睹物思人,伤春悲秋,王女士决定将房子挂出去,若是有人买,就卖掉。 时间线来到2021年10月,陈先生是一个打工族,原生家庭不算富裕,踏入社会之后,一直挺有上进心,工作也格外认真,努力,受到老板赏识。 积攒了一些积蓄后,陈先生决定在城区安家落户,在网上看来看去,发现王女士出售的那套房子地段优越,旁边又是市场,又是医院的,出行也便利,最重要的一点是价格十分合适。 陈先生对那套房子很是心动,当场就联系了王女士,表示自己有意向购买那套房子,二人可以当面聊聊,如果一切都合适,自己可以当场签订购房合同。 王女士那套房子挂了很久,一直是无人问津,陈先生主动找上门来,王女士心情很是激动,双方约定了见面的时间。 一番交谈下来,房子的最终价格就定在了55万元,陈先生走了贷款流程,不久后,过户手续就办好了,一切都顺顺利利。 当房产证被李女士正式交到手中的那一刻,陈先生完全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心想着终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了。 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有一条特别约定:买方已经知悉房屋产权以及居住情况,卖方及营销中心不存在任何隐瞒。 当时,陈先生对这条约定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想,没想到,这却在后续给了陈先生一个大大的“惊喜”。 2023年8月的一天,陈先生突然从街坊邻居口中听到一个炸裂的消息,自己购买的这套房子里死了人,是“凶宅”。 陈先生不明所以,起初,还以为是那些人在乱嚼舌根,可等他仔细询问一番后,发现是千真万确的事实,那一瞬间,陈先生只觉得自己天塌了,并且受到了巨大的欺骗。 陈先生整个人都脊背发凉,根本没想到,自己格外珍惜的小家,竟然死过人,还是上吊自缢的,这突如其来的真相让陈先生根本无法接受。 陈先生越想越生气,认为是王女士在卖房子的时候故意对这件事情进行隐瞒,若是自己早知道这件事情,自己绝对不会购买这所“凶宅”。 陈先生认定是王女士故意坑人,一怒之下,将王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同时要求王女士将55万房款全部退回。 与此同时,陈先生也要求王女士承担他之前花掉的中介费,以及缴纳的税款…… 王女士自然不愿意,她表示自己在购房合同上说的一清二楚,陈先生心中疑惑却没有询问,是已经认可了那条特殊约定。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法院认为,凶宅不是法律概念,是指非正常死亡,王女士的母亲自缢身亡是非正常死亡,故意隐瞒该情况,违背了诚信原则。 王女士行为构成欺诈,陈先生有权利要求撤销购买合同,因此,法院支持陈先生的全部诉求。 对此,你们怎么看?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莫让好心人寒了心!陕西,男子去厕所,听到女厕所传来呼救声。冲进女厕所发现,一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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