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餐车里买食物,就不许使用餐桌的座位?女子谢某带着两个孩子到火车餐车吃自带的泡面,可工作人员接连过来,称没有点餐的不能在这吃饭,并驱赶谢某离开。其他乘客看不惯了:规律难道非要这么死板吗? 据中安在线9月2日报道,谢某带着两个孩子坐火车,快到午餐时间,孩子一直吵着肚子饿,于是谢某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列车的餐车间里。 列车上的物价都很贵,因此谢某并没有掏钱去买餐车的食物,而是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泡面,让两个孩子吃。 此时列车的开饭时间还有一段时间,虽然餐车间里也有一些客人,但是都是一些提前订餐的客人,此时谢某发现餐车间里还有一些余座,于是撺掇着两个孩子去余座那里坐着吃。 然而还没有等他们吃几下,一名工作人员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他告诉谢某,说不是在餐车间里买的食物不能在餐车间里食用,虽然是他的要求,但语气还算委婉。 对此谢某也觉得自己给大家带来麻烦了,于是一边向大家道歉,一边催促自己的孩子赶快把泡面吃完。 因为孩子还小,所以几分钟过去了,他们也没有吃完,在这时有一名列车工作人员出现了,他和先前的工作人员一起劝导谢某,说她这样的行为会给他们造成管理上的麻烦,要他们尽快离开。 此时两名工作人员虽然语气很平缓,但是却带着强硬和不容拖延的态度,他们给出的解释是,担心谢某他们在这里吃泡面会影响其他乘客进餐。 见工作人员都来两名了,谢某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妥,于是便直接让孩子扔掉他们还没有吃完的泡面,转而离开了餐车间。 然而这一幕却让其他乘客有所不理解,认为这两名工作人员太过于公事公办了,明明餐车间里还有其他位置,且没有到饭点,怎么就不能对妇女儿童多关照一些呢?这样的做法虽然名义上合情合理,但却缺少必要的温度。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如何看待谢某所遭遇的这件事情呢?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及铁路部门运营规范,火车上的餐车是提供给全体乘客使用的,并没有明文禁止非食客不能使用餐车间里的座位。 谢某是买了车票的合法乘客,她自然也有进入餐车使用餐车间座位的权力。 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及铁路部门运营规中,明确规定了餐车功能是以向合法列车乘客提供餐饮服务,并遵守接经营秩序为主的公用商用场所。 大部分列车都有规定,餐车优先服务那些在餐车购买食物的乘客,而谢女士的两个孩子拿着自带泡面去餐车间吃东西的行为,虽然没有损害餐车间其他乘客的利益,但却会有潜在的影响餐车间秩序的表现。 因此餐车间的工作人员上前劝导谢某离开,并没有违法违规的表现,他们的做法没有错误。 那么,当法律规则与人情冷暖发生碰撞的时候,我们该怎样处理为好?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规则执行需兼顾公共利益与合理人情需求。 列车餐车工作人员有维护餐车间秩序的权力,同时,谢女士的行为确实会对餐车间的其他乘客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餐车间的工作人员去劝导谢女士离开餐车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餐车间的工作人员也应该体谅谢某的难处,要知道谢某可是一个带着孩子的母亲,在传统道德中,母亲和孩子都是要照顾一些的。 餐车的工作人员应该灵活的运用规则,比如谢某带着孩子去吃泡面的时候,并没有到饭点,因此他们应该多照顾一下谢某和两个孩子,而不是毫无温度的劝阻他们离开。 最终,在其他人的沟通下,该列车餐车间的工作人员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随即他们为自己的行为道了歉,并且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行为了,谢某也没有任何不满,表示自己的行为也是有些不对的。
据纵览新闻9月2日报道,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火车的餐厅区域吃泡面,结果遭到列车员的
【3评论】【3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