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老板想买300万兰博基尼随后反悔,因为豪车又做了钣金喷漆又刮了腻子,但被中介层层忽悠最后赔了两万元。老板大呼“这不是坑人吗”。该辆豪车极有可能是事故车?! 施先生在杭州做了好几年的二手豪车生意了,他认为自己也算这个行业的“老门道”了。 这天有位大客户找上门,称看上了一辆兰博基尼越野车,价值大约是300万元,是2023的Urus S版本,目前的公里数是14000至15000公里左右。 一旦交易成功了,施先生可以赚取不少中介费,他高兴地接下了这个单子。 施先生马上去和名为“小明”的中介接洽了起来。 小明说这款车很热门,让施先生先下手为强,施先生随后打了5000元过去,并备注“Urus S 意向金”,小明却回复“23年Urus S 定金”,施先生对小明的说法有一些疑惑,但成交的急迫心情让他没有深究。 施先生还在聊天记录里强调了,这辆豪车的三方验车必须得是“S级”,最多只能有一处补漆。小明也表示豪车只做过补漆,没有做过钣金。 小明又介绍了一位“易先生”给施先生,施先生以为他是买家,加上了微信才知道易先生也是中介。 易先生说想验车得交满5万元才行,施先生想反正5千元都交了,就爽快的转了钱过去。 这头收了钱,那头易先生却告诉他,车子的车门做过钣金喷漆,仪器检测的数值会在一千左右。 需要科普的是,这里的仪器是指漆面厚度检测仪,是二手车检测中一种常用的工具,检测单位是微米。 通常来说,新车的初始数值在90至180微米左右,如果检测数值在1000左右的话,代表车子可能做过较为严重的钣金喷漆。 施先生很无奈,但5万5千元已经交了,他想着不如验了车再说吧。 8月26日,施先生带着第三方验车机构的工作人员到江苏宜兴验车。 不验不知道,一验吓一跳,仪器数值跳到了三千多。这代表车子不仅做过很严重的钣金喷漆,而且刮了很厚的腻子。 施老板把所有情况都跟客户反映了,客户一听马上表示“这怎么买?那我肯定是不要了。” 折腾了好几趟,还白忙活了,施先生还来不及生气,就赶紧联系了小明,要求退还5万元意向金。 小明没有多说话,直接甩出了易先生的聊天记录,“给他退三万,爱要不要”,还安抚小明,“要不是你在中间,我一分都不给他退”。 小明说自己事先也不知道检测数值这么高,而且他只是帮上游中介做介绍的,易先生自己要扣两万元,自己也没办法。 施先生给易先生打了好几通电话,一直在提示“正在通话”。 小明、易先生、施先生分别在这次的事件中负上哪些责任呢?施先生应该怎样追讨这5万元呢? 首先,中介小明在一开始商谈意向金时就已有意模糊焦点。意向金是为了表达购买者的购买意向,如果最后交易没有完成,购买方有权要求全额退回。 定金则不同,定金有担保的意思,如果施先生改变购买意向,则小明无需退还已经收到的定金,如果小明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最后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讨论,因此5000元的金额能否退回,还需要进一步的认定,施先生在此次事件中没有对5000元提出主张。 但是小明称自己不清楚检测数值的事却站不住脚,施先生明明已经强调需要是“S级车,且只能补漆,不能做过钣金喷漆”。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小明无论知情与否,作为中介都有核实的责任。 而中介易先生作为上游中介,也应遵守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且易先生更是在收款后才告知施先生兰博基尼的检测数值有三千元,严重损害了施先生的知情权,还向施先生收取五万元定金并擅自扣除两万元,构成不当得利。 而施先生本人在于两位中介沟通时,仅有聊天记录作为佐证,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对自身的权益也得不到好的保障,施先生本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调查不完善的责任。 而从专业角度解读,车子的检测数值跳到了三千多,且中介承认车子做过钣金喷漆,证明车子极有可能是一辆事故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明确,车身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钣金修复甚至切割、拼接、烧焊的车辆,属于事故车。 目前施先生已经联系法律团队准备提起诉讼了。施先生可以保存好各种聊天记录,特别是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的备注。 另外施先生可以带着聊天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向小明和易先生经营所在地的市监局一同投诉。 豪车竟是事故车,您会购买二手车吗?购买二手车怎样比较放心呢?请在评论区留下您的意见
普通人进豪车店,店员会有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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