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买了两台格力空调,安装师傅上门服务,不料,一名空调安装工在作业时突然从三楼窗户坠落,骨折入院,而当时他身上并未系挂安全绳。事后,伤者年迈的父亲上门寻求说法,销售方苏宁易购与品牌方格力相互推诿,均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苏宁易购称安装由格力负责,系统却显示早已“安装完成”,而格力则强调其师傅应持证并配备安全设备。网友追问:这名工人赔偿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据新民晚报8月30日报道,某小区内,业主孙晓雯女士(化名)家中正进行着空调安装的收尾工作。 孙晓雯一个月前在苏宁易购浦东第一店购买了两台格力空调,一台风管机,一台挂机。根据购买约定,空调安装由销售方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这天早上,孙晓雯家中共有三位师傅,两位空调安装工张师傅和李师傅,另一位是负责安装踢脚线的木工。 9点30分,孙晓雯向师傅们交代完安装要求后,准备出门上班,临走前,她瞥了一眼正在窗外安装外机的张师傅,他正跨在三楼窗台上作业,身上似乎没有系安全绳。 孙晓雯心里闪过一丝不安,但想到这是知名商家派来的专业师傅,便没有多问。 就在孙晓雯走到门口时,突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闷响。她急忙返回客厅,问室内的李师傅:"刚才是什么声音?有东西掉下去了吗?" 李师傅向窗外望了望,回答说:"没事,应该是张师傅在调整外机位置。" 但孙晓雯不放心,走进房间查看,眼前的景象把她吓坏了,空调护栏和一台空调外机悬在半空,摇摇欲坠,她冲到窗边,发现张师傅已不见踪影。 "张师傅!张师傅!"孙晓雯大声呼喊,但没有任何回应。 她和李师傅慌忙跑到楼下,发现张师傅躺在绿化带中,意识模糊,孙晓雯立即拨打120和110,随后联系了苏宁易购的销售员王先生。 孙晓雯事后得知,张师傅作业时未佩戴安全绳。 8月27日,张师傅的家属包括其80多岁的老父亲等6人来到孙晓雯家中,情绪激动,家属表示,张师傅仍在ICU抢救,每天医疗费用高昂,但苏宁易购和格力两方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责任。 孙晓雯再次联系苏宁易购销售王先生,要求公司派人处理。王先生却让她拨打400客服电话。客服记录情况后只说"会核实",再无下文。 更让孙晓雯困惑的是,苏宁易购方面声称系统显示这台空调早在7月31日就已"安装完成",而事实上,当时孙晓雯家还处于装修阶段,根本不具备安装条件。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1、安装工张师傅与谁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首先需要确定张师傅的法律身份归,苏宁易购客服表示"购买格力空调安装方需以系统页面标注为准,部分由苏宁易购负责,部分由格力厂家负责,这表明安装服务有多种安排方式。 其一,如果安装服务由苏宁易购或格力提供,则张师傅与苏宁易购或格力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苏宁易购或格力作为用人单位或雇主,或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或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其二,还有一种可能是安装服务被外包给第三方公司,那么该第三方公司作为直接雇主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本案中需要查明,谁对张师傅进行日常管理?谁支付劳动报酬?谁安排工作任务?这些事实将直接决定责任主体的认定。 2、本次事故中,雇主或用人单位、业主、张师傅本人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雇主或用人单位的过错。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本案中,张师傅作业时未系安全绳,这一事实表明用人单位或雇主单位可能未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未对高空作业进行必要的安全监督、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即使用人单位提供了安全设备,但如果未有效监督使用,仍可能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其次,安装工自身的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师傅作为专业安装人员,应当明知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的规定却未遵守,自身存在重大过失,这种过失可以适当减轻用人单位或雇主单位的责任。 最后,业主的注意义务 孙晓雯作为业主及定作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其是否存在选任过失或指示过失。 如果孙晓雯明知安装工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仍选任,或者对安装工作出了不当指示,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但从现有信息看,孙晓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安装服务,应认定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对此,大家怎么看?#分享城市新鲜事#@洋仔说法
上海,一女子买了两台格力空调,安装师傅上门服务,不料,一名空调安装工在作业时突然
碧海潮生情自悠
2025-08-31 22: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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