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的北京,一男子婚后给女儿买了套房,9年后,他跟妻子离婚,离婚没几天,他就背着女儿,把女儿名下的房子赠予并过户给自己,然后悄悄给卖了,女儿愤怒的把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子赔偿自己1160万元损失,法院的判决让男子顿时傻了眼。
"我一直以为爸爸是为我好,可他居然把我名下的房子偷偷卖了,还一声不吭,这还是亲爸么?" 王粒站在法庭上,声音颤抖着说出这句话,而旁听席上传来一阵唏嘘声,谁能想到,一个父亲竟然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出这样的事。
时间回到2001年,王先生和张女士步入婚姻殿堂,第二年便迎来了女儿王粒的降生,小生命的到来让这个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
2007年,夫妻俩商量着给5岁的女儿买套房子,算是给孩子准备的一份成长礼物,房产证上写的是王粒的名字,这在当时看来是父母对孩子深沉的爱。
然而好景不长,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孩子渐渐长大,父母的争吵却越来越频繁,终于两人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法院判决王粒由父亲王先生抚养,而那套以王粒名义购买的房子,因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进行分割。
离婚后的王先生,生活压力陡增,独自抚养女儿的开销、生活的重担,让他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2016年的某天,王先生悄悄来到房管局,以王粒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与自己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左手签赠与人,右手签受赠人,就这样女儿名下的房产神不知鬼不觉地过户到了他的名下。
更让人愤怒的是,王先生拿到房产证后,立即将房子挂牌出售,以1160万元的价钱成交,而这1160万元无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他心里盘算着,反正女儿还小,等她长大了再说,况且自己是她的父亲,养育之恩总该值这个价吧。
但是终究有不透风的墙,王粒直到准备上大学时才发现真相,她原本想着用房子做抵押申请留学贷款,却在查询时发现房子早已不在自己名下。
面对女儿的质问,王先生支支吾吾,最后索性摊牌表示:"房子是我买的,写你名字只是为了避税。现在我需要钱,卖了也是应该的。"
这番话彻底激怒了王粒,她无法接受,那个曾经抱着自己说要给她最好生活的父亲,竟然会背着她做出这种事。更让她寒心的是,父亲不仅没有愧疚反而理直气壮。
面对这一幕的王粒一气之下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庭上,王先生辩称自己有抚养女儿的义务,卖房所得也是用于家庭开支。
但法官明确指出,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侵占,王先生自己与自己签订赠与合同的行为,明显违背了监护人的职责,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后来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很清楚:王先生的行为不仅违法,更有悖公序良俗,赠与合同被确认无效,王先生必须赔偿王粒1160万元的损失,听到判决结果,王先生瘫坐在被告席上,他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后来王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养育女儿十几年,付出了大量心血和金钱,卖掉房子也是迫不得已,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官严肃地指出亲情不是侵占他人财产的理由,监护权更不是为所欲为的通行证。
网友们对此事议论纷纷。有人说:"养儿防老没错,但这种防法太过分了,简直是明抢。"还有人感慨:"最可怕的不是陌生人的欺骗,而是至亲的背叛。这个父亲的做法,会给孩子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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