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门口安装监控,遭女邻居起诉!女邻居:“你偷窥我的隐私,必须拆除!”男子:

文史小将 2025-08-05 18:38:43

男子在家门口安装监控,遭女邻居起诉!女邻居:“你偷窥我的隐私,必须拆除!”男子:“谁稀罕看你?我装监控是为了防盗!如果我家里遭贼了,你赔偿吗?”而网友炸锅了! 一个高清摄像头,本是用来防贼的,谁知却点燃了邻里间的战火,最终却被邻居送到了法院上.... 阿超这两年一直忙着打拼,攒了点钱后,终于在城边买了一套新房。 房子不大,但是他自己一个人靠着工作一点点凑出来的,算是给自己的一个交代。 他花了不少心思去装修,地板、橱柜、家具样样都是自己挑的,既实用也得过得去看。 就连窗帘的颜色,他都跑了三四家店才定下来,整个过程又累又费神,但阿超觉得值。 搬进去之前,他还特地请了人来装了个24小时的门口摄像头。 本来只是图个安心,想着能防点小偷,另外快递也方便看着点儿。 阿超平时上班不定点,有时候加班回来都快晚上十点了,家里没人收快递,就怕东西放门口丢了。有了监控,快递一到,他手机上就能收到提醒,心里也踏实不少。 他说自己不是多有安全焦虑,就是想既然是自己的房子了,能准备周全一点就别马虎,出了事总得自己扛。所以能提前想到的,就尽量弄好。 装完摄像头的第二天,他还特地测试了一下拍摄角度,站在门口前前后后地走了几圈,确认每个角落都拍得到,才算放心。 对阿超来说,这套房不光是个落脚的地方,更像是他这些年辛苦打工换来的“阵地”,他尽力把它弄得像点家,也尽量把各种小事安排妥当——能省心的,就不想再留后患。 阿超装监控这事儿,说白了是为了图个安心。 但问题也确实出在角度上,摄像头除了拍自家门前的走廊,也拍到了邻居家的门口和出入情况。 邻居觉得被盯着不舒服,多次找阿超沟通,希望能把摄像头调整一下,但双方始终没谈拢,最后只能对簿公堂。 法院的判决很直接,要求阿超拆除摄像头。 可这个结果一出来,不但没能平息舆论,反倒像一根火柴点着了一堆干柴,引来了更大一波讨论。 不少网友觉得,判决太死板,没考虑实际情况。 “既然是角度问题,那就调个方向,不就行了?”有人这样留言。 他们认为,与其一刀切地让人拆掉,不如先尝试协调调整拍摄范围,比如加个遮挡、限个角度,既不侵犯别人,也保留了基本的安全监控。 更有一些网友从这个事儿看得更深。他们提出了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要是我坐在自己家门口,一直盯着看邻居出入,那算不算侵犯隐私?” 这话虽然听起来有点讽刺,但其实正好点到了现在很多纠纷的“灰色地带”——用人眼看和用摄像头看,法律上到底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怎么界定? 当然,还有不少人表达了比较传统的观点:“不做亏心事,不怕摄像头。”这种看法也很普遍,甚至可以说在现实生活里占了不小一部分比例。 很多人对“隐私”这个概念本身理解就比较模糊,觉得只要自己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拍一下也无所谓。 这也正是问题的关键:摄像头虽小,背后却牵扯着安全、隐私、边界感这些看不见、说不清但又真实存在的东西。如今城市人住得密,一个楼道几个门,进出都容易互相照面。 在这种高密度的生活环境下,怎么在“我要保护自己”和“我得尊重别人”之间找到平衡,确实越来越难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案例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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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红色九段线

红色九段线

2
2025-08-05 19:19

搞得女人不好意思带男的回来

龙江二二二 回复 08-05 19:25
这就是不允许装的原因

龙江二二二

龙江二二二

1
2025-08-05 19:25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 禁止在可能拍摄他人隐私的区域(如楼道、公共走廊)安装设备;‌‌1‌‌8 个人安装需向公安机关备案,并确保存储期限不超过30天(特殊情形除外)。‌‌……角度设置好,只拍到大门开启范围就行,超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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