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一则关乎万千劳动者权益的新规正式施行: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还是劳动者单方面作出“不缴社保”承诺,此类约定均归于无效。这一规定,宛如一颗重磅“法治砝码”,精准落定在劳动权益保障的天平之上,意义深远且影响广泛。 社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承载着劳动者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重保障功能。长期以来,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或诱导、或与劳动者“协商”不缴社保,劳动者因维权意识淡薄、就业压力等因素,无奈接受此类不合理约定,埋下权益受损隐患。新规的出台,从法律层面彻底否定“不缴社保”约定的效力,明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刚性法定义务,绝非可协商、可规避的“弹性条款” 。 从劳动者视角看,新规是坚实“护盾”。它打破了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借口逃避社保责任的侥幸,让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要求时,有明确法律依据拒绝。无论职场新人因担忧“丢工作”被迫承诺,还是资深员工为短期多拿工资放弃社保,新规实施后,这些行为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者权益不再因“自愿放弃”的虚假表象被侵害,养老有保障、医疗可报销等权益底线得以坚守。 对用人单位而言,新规是“紧箍咒”亦是“正向引导”。缴纳社保本就是法定义务,新规消除了部分企业“钻空子”心理,倒逼企业规范用工。短期看,企业用工成本或许会有调整,但长远观之,合规经营能提升员工归属感与稳定性,减少因社保纠纷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助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社保“强制缴纳”新规,是法治护航民生的生动实践。它筑牢劳动者权益防线,推动用工环境法治化、规范化,让社保保障的阳光,更公平、更持久地照耀每一位劳动者,为实现“劳有厚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踏出坚实步伐,也为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持久的法治动能。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高院不是发文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社保吗?之前人家那些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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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8
城市人的社保卡没有钱了。找到农民工,分担
老三届流星
可能是假消息,并没看到各地的政府公告,造谣者可耻。
门前大桥下
先解决高房租高水电吧!
farainway
强制缴纳
用户62xxx16
法律的基础是,协议不能违法。这还需要出司法解释,那要法律干啥
用户74xxx01
民营企业会更难
鱼巷珠宝 回复 08-04 10:05
不撞南墙,不回头。民营企业是几百年前的老古董形式,在世界范围内都在减少,员工持股决定董事长才是潮流。
知乎者
交了三十多年了1不知何时是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