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韩国青年朴兴肃以一敌七,打败了七名拆迁人员,并捶杀其中五人。被捕后,他不做任何争辩,在认罪书上写道:我杀了人就是违法的事情……
根据韩国《刑法》第250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韩国法官在量刑时,会依据《刑法》第51条的规定,考虑多种因素,如犯人的年龄、品行、智能与环境、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关系、犯罪动机、方法和结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为这些因素的多样性,许多韩国的杀人案件并没有如民众所期待的那样,简单地以“杀人偿命”来判决。 2000年代,韩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为社会带来了许多新的矛盾,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拆迁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拆迁矛盾逐渐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主要冲突。 2009年1月20日,发生了震惊全韩的“龙山惨案”。在该事件中,五名拆迁居民和一名警察特工在拆迁过程中不幸死亡。2008年,龙山国际商务开发项目启动,并成立了专门的警察拆迁队。2009年,拆迁过程中频频发生“赶兔子式镇压”,引发了诸多悲剧。 在这一事件发生后,媒体记者的一段话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他表示:“坦率地讲,我认为即使没有录像,真相也是很清晰的。有没有影像记录,警察是否在铁皮屋内打人并不重要,因为政府以那种方式进行拆迁,本身就是错误的。” 回溯到1977年,韩国曾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暴力事件。那时,年轻人朴兴肃面对七名拆迁人员时,以一敌七,最终击败了对方,捶杀了其中五人。案件发生后,朴兴肃被捕,他并未辩解或推脱,反而在认罪书上写道:“我杀了人,确实是违法的。”
1977年的一个春日,在韩国光州市的警察局内,一位身材魁梧的青年正俯身写下自己的认罪书。这个名叫朴兴肃的年轻人,面容平静地在纸上写道:"我杀了人就是违法的事情"。就在几个小时前,他还站在无等山上,与七名拆迁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最终造成了五人死亡的惨剧。 事情的导火索是即将举办的全国性运动会。由于韩国总统将亲临现场,且喜欢乘坐直升机视察,这片山上的棚户区被列入了必须清理的范围。虽然此前已经下达了多次搬迁通知,但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居民都未能搬离。 当天上午,拆迁队开始了强制执行。起初,他们用锤子和锯子拆除房屋,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太过耗时。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就此产生——他们决定用火来加快拆迁进度。当第一处房屋被点燃时,整个棚户区陷入了恐慌。木质结构的房屋很快被火焰吞没,居民们的积蓄和生活用品顷刻化为灰烬。 朴兴肃的母亲在火势蔓延时,突然想起家中藏着一百多万韩元的积蓄。这笔钱是全家人多年的心血,她不顾他人劝阻,试图冲进燃烧的房屋抢救,却被拆迁队拦住。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在场所有人都始料未及。朴兴肃凭借着长期习武的身手,独自迎战七名拆迁队员。在这场激烈的搏斗中,两名队员仓皇逃走,其余五人则被他制服。然而,当这些人拒绝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时,暴怒之下的朴兴肃失去了理智,用拆迁队的工具将五人击杀。
韩国的特攻队最初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镇压恐怖分子而设立的,但特攻队出动的情况并不多。其少数几次出动,分别是镇压2001年大学生动乱和2006年发生的拆迁事件。在龙山拆迁案中,仅因为拆迁户投掷了燃烧瓶,警方便决定出动特工队进行镇压。 对此,许多律师表示,拆迁户的投掷瓶是出于争取生存权的反抗,警方不应将其视为恐怖分子。律师们认为,面对拆迁户的抵抗,普通警察就足以应对,而不必动用特工队。正是特工队的介入,使得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在拆迁户们持续了约25小时的抗争后,镇压行动正式开始。吊车将集装箱吊上了房顶,特工队员从集装箱中出现,并且晒水车从各个方向向屋顶的铁皮屋喷水。 拆迁户们为了争取生存权利登上了楼顶,但最终,5名拆迁居民在不到25小时后从建筑物中出来时,都已经失去了生命,而幸存的居民则被视作“违法者”。警方将此次事件归咎于拆迁居民的“违法暴力示威”,对此,许多人认为,这一事件中的责任应当由执法者承担,而非受害的拆迁居民。 转眼进入21世纪,韩国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拆迁难题。2021年,光州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建筑拆迁事故。一栋建筑在拆除过程中突然倒塌,坍塌的建筑物压住了旁边行驶中的公交车,造成车上9人死亡,8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在紧急记者会上表示,当时拆除工作是通过安装钳子型设备的挖掘机进行的,逐步拆除楼层。目击者称,从事故前一天开始,就看到拆除工人用挖掘机从楼后方底层开始拆除,并且一侧已经开始拆除时,建筑物另一侧仍然堆积着拆迁废料。 专家指出,采用这种从一侧开始拆除的方式是“脱离常识”的,通常建筑物的拆除要么使用爆破法,要么从上至下用挖掘机逐层拆除。如果从一侧开始拆除,另一侧无法承受结构重力,建筑很容易出现倾斜并最终坍塌。
南旺村民
正当防卫,违啥法?
论语 回复 用户10xxx92 08-01 11:09
你说的对,快回家躲起来吧!别丢人现眼了
用户10xxx92 回复 08-01 11:02
智商不够,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
天地人和--刘
为了集体利益,或者开放商利益,牺牲老百姓的个人利益就理所当然的吗?
理智小迷弟家隔壁老王 回复 08-01 11:13
是你没看明白,人家用的是或者,表明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比如生存或者死亡,按你的理解难道生存=死亡?
平凡人生 回复 08-01 13:20
有什么不一样吗?
悟空
👍是一个男人
用户15xxx18
人活一口气!死并不可怕
用户91xxx79
资本操控是世界性通用
毛根朋友
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也不等于犯死罪。
用户15xxx59
韩国也有反暴力拆迁?不知有没有“钉子户”?
会跳舞的阿宝 回复 08-01 13:44
美国韩国的钉子户都死了。类似于富士康敢偷手机的都跳楼了。
用户82xxx21
一看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棒小伙子
梧桐叶
追逐自由的西八们
又见炊烟
杀小喽啰没意义,应该干掉下令强拆的人。
双生魂 回复 08-01 12:03
找不到
凡客 回复 08-01 14:07
很难的,美国被杀的保险巨头CEO不过是帮凶式的打工人,与真正资本家不一样,幕后大鳄你坐对面也不知道。
恋曲1969
韩国政府杀人不违法
四海八荒
玩锤子我只服绵正鹤,大骨头棒子战神[静静吃瓜]
无极元祖
道曰:杀恶人本是善举!
淡。墨
莫笑别人,先看看我们那些血泪斑斑的拆迁史,有多少人魂飞烟灭!
怎么了
很遗憾跑了2个
鬼多天师少
一边以人民为主,行为上却把人逼走
王首道
建议杀五个日本人,可刷火箭
用户10xxx11 回复 08-01 15:17
你去。刷火箭?是不可能的。给你点赞
用户83xxx31
拆迁队雇佣的打手没有本地人,都是那嘎达的
用户67xxx22 回复 08-01 12:50
拆村里的就找城里的混混,拆城里的就找村里的混混
陆乘风
发出这个案例挺好,但,万事得有始有终,这个姓林的到底判了个啥?另外,你是从那种渠道知道的这么详细?
用户10xxx26
甭惹脖子粗的人,甲亢的除外[滑稽笑]
经济适用男
匹夫而,看看疯狗拳的传人,人出手狠辣且合理合法,击杀数人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辉大狼
将制服的5人锤杀
无极元祖
道曰:杀恶人本是善举!
月球钢甲
垃圾文章。我只想知道这个反抗拆迁人的命运。
islbg
前因是日据时期,日本给朝奸们圈地发地契,韩国建立后不认朝鲜时期的地契承认日本发的,财阀们以此为由强拆,和原住居民们爆发许多暴力冲突。韩国有部电影《一番街的奇迹》说的也是这个事。这系列事件在卢武铉当律师提出了“居民们有使用权,财阀们有所有权。”这个说法定案后平息,卢武铉也因为在律届的正直人气,从政并当上总统。
站在山顶看世界
不服就干,世界通用
用户10xxx99
为啥不直接说结论 再分开细说? 废话一大堆是不会有流量的
蹉跎
世上哪有公平正义
hjjbn
英雄
天才小熊猫
不是说好的民主国家呢?这肯定是编的
用户10xxx64
英雄
浮生未歇
1977年年底,朴兴肃被判处死刑,次年执行绞刑。该事件被定性为“恶性杀人案”,但未提及拆迁队放火等前因。
用户10xxx62
你到底写了个啥?小学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