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从病房跳窗骨折索赔被拒#【患者拔掉导尿管不顾阻拦从病房跳窗骨折!找医院索赔

南方都市报 2025-07-28 11:49:56

#患者从病房跳窗骨折索赔被拒#【患者拔掉导尿管不顾阻拦从病房跳窗骨折!找医院索赔被驳回】7月27日,江西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神志不清的向某被其子送至医院治疗后,突然自行挣脱双手约束带,不顾医护人员阻拦,从二楼的ICU病房窗户口跳下,导致多处骨折并住院22天。南都N视频记者了解到,向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法院认为其跳楼行为系主动行为而非疏于防范的意外过失,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2年7月7日,向某在工作中突然出现神志不清、呼之不应的现象,其子发现后拨打120送至某医院治疗。2022年7月9日,向某因不明原因突然自行挣脱双手约束带、拔除静脉导管及导尿管,快速冲向治疗车内拿取剪刀,挣脱医护人员阻拦,从ICU病房窗户口(二楼)跳下,该行为导致其多处外伤及多处骨折,并在该医院住院22天。

向某认为,该医院没有做应有的安全防护设施,未尽到安全防护之责,应当对其增加的伤情承担主要过错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

在患者自行挣脱约束跳楼的情况下,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月湖区法院认为:就本案而言,原告在入院及住院期间并无迹象显示其患有精神疾病或有轻生的苗头,其作为精神正常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预见跳楼行为的危险性,且跳楼行为系主动行为而非疏于防范的意外过失。

被告医院窗台与地板之间的高度足以保证患者非主观因素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发生时,被告医院已在合理的范围内对原告跳楼的行为进行了阻拦。

综上,原告主张要求被告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告未提出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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