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南做得对!隐私权不该是隐瞒艾滋病的借口,当婚检发现一方有艾滋病,这两省的做

大胆的呜呜 2025-07-25 18:25:45

广西云南做得对!隐私权不该是隐瞒艾滋病的借口,当婚检发现一方有艾滋病,这两省的做法值得借鉴! 以往,艾滋病检测结果属于个人隐私,即便婚检时发现一方感染,医生也不能告知其配偶。这就导致不少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婚后才发现伴侣患有艾滋病,自己也面临着被感染的风险。不仅如此,若女性感染者怀孕,还可能将病毒传染给孩子,后果不堪设想。 广西和云南将艾滋病纳入婚检,并规定医生有权告知配偶,这一举措意义重大。从公共卫生角度来看,它能有效降低艾滋病在婚内的传播概率。让配偶提前知晓风险,双方可以一起商量应对办法,比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积极寻求治疗。 对于母婴阻断来说,提前干预更是能大大减少新生儿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未来 。 从法律层面来讲,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但此前,法律没有赋予医生或相关机构代为告知的职责,导致即便查出艾滋病,医生也不能说,只能依靠感染者自觉告知。 现在广西和云南的做法,填补了这一法律执行中的空白,让法律真正落到实处,保障了配偶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 当然,也有人担心这会侵犯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引发社会歧视。但其实,告知的对象仅限于配偶,传播范围有限,不会造成大规模的隐私泄露。 并且,这是为了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健康,当隐私权与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生命健康权理应优先。 作为广东人,我希望借鉴广西和云南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矩,允许医生在保护艾滋病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婚检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从科普中知道艾滋病的可怕,所以我一直以来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方得了艾滋病,医生还要隐帮她(他)隐瞒,这不是要害人吗? 所以我觉得现在广西云南的新规很合理,做的很对,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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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8xxx64

用户18xxx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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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57

有这病,应该是在省内公布,禁止结婚。

阿义 回复 07-25 20:06
婚检所病都告知,如果传染病如艾滋病淋巴病梅毒禁止。

大胆的呜呜

大胆的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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