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份,广东省信宜县判处原国军少将、抗日将领、起义投诚将领甘清池死刑并立即执行。 甘清池到死也想不明白,他率200余人和辎重武器起义投诚,并且还被任命为信宜县电厂厂长,为何还要被处决。 1900年甘清池出生于广东省信宜县,15岁时就追随孙中山参加民主革命,早年在孙中山的粤军大本营任辎重营书记,1924年入黄埔军校一期学习。 甘清池从黄埔军校毕业后担任连长,曾从连长职务直接跳到师参谋长之职,1926年,甘清池以第十路军参谋部主任身份参加北伐战争。 1931年,甘清池到南京负责筹办陆军步兵专门学校,该校成立后,任总队队长兼战争史教官。1935年他调任92师参谋长,参与围剿红军。 抗日战争爆发后,甘清池任12集团军司令部高级参谋,兼任军事总队队长,参加了抗日战争粤北第一次、第二次会战。 此后甘清池又先后调任94军参谋长和99军副军长,参加了鄂西各次会战和湘赣诸战役。抗战胜利后,甘清池任69军副军长。 解放战争爆发后,1947年甘清池被蒋介石任命为广东省保安司令,但由于甘清池抵挡不住解放军的攻势,于1949年春被降为阳江县县长。 1949年10月,阳江县解放在即,甘清池主动与解放军联系表示愿意投诚起义,得到解放军同意认可后,甘清池率县保安队200余人加武器和辎重到信宜县投诚起义。 甘清池投诚起义后,人民政府对他很是优待,他被任命为信宜县电厂厂长,参与到了新中国电力建设之中。 但是很快镇反运动爆发,于是在1951年3月份时,甘清池被错误逮捕,随即12月份被处决,终年51岁。 改革开放后,全国开始拨乱反正,因此1982年8月份时,经信宜县人民法院详细核查,认定甘清池案属于冤案,宣布撤销1951年对甘清池的判决,予以平反,同时恢复甘清池抗日将领、起义投诚将领名誉和荣誉,按起义投诚将领待遇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