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男子出去打工后没有音讯。5年后,妻子起诉离婚。11年后,男子19岁的女儿申请他死亡。之后妻子和女儿继承了他的房产,并变卖。不曾想,21年后,男子回来,却把妻子和女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房屋折价款260万。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孙女士的丈夫辞别了妻子和年幼的女儿,选择外出打工。但是孙女士没有想到,自己丈夫这一走就是毫无音信。 本来孙女士以为自己丈夫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不好意思跟家里联系,于是就托人寻找,但是大家却都说没有见过丈夫,这让孙女士开始担心起来。但是因为女儿还小,她也只能祈祷丈夫不要出什么事情。 一转眼就是五年过去了,因为一直等不到丈夫的消息,心灰意冷的孙女士便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此时的她认为丈夫可能在外面已经有了别的家庭,不会再回来了。 就这样,孙女士独自一人,艰难的将女儿拉扯长大。眼看着女儿即将上大学,平时只能做一些小工的孙女士根本就负担不起高昂的学费。 于是情急之下,孙女士直接让已经成年的女儿向法院提交了前夫的死亡认证申请。一年之后,由于孙女士的前夫田某始终没有出现,法院宣告了田某已经死亡,而此时距离田先生离开家已经过去了11年。 继承了田先生房产的母女将房子进行了变卖,这才凑齐了学费,并将之前向亲戚朋友借的外债还清。 然而没人想到的是,2016年的一天,消失了21年之久的田先生居然回家了。然而此时的他却发现,自己的家不仅已经被卖掉了,老婆孩子联系不上了,就连自己都“被死亡”了。 此时的田先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回到上海,他才发现自己的户口已经被注销了。直到2017年,田先生向法院申请了撤销自己死亡的宣判,并起诉自己的“前妻”和女儿,让她们赔付自己260万的房款。 这件稀奇的事情当即引起了许多家媒体的关注,也吸引了很多人关注事件的发展。 田先生认为母女俩在自己被宣告死亡之后,将房子出售给了他人,但是自己实际上并未死亡,这样无疑是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而现在自己回来之后,应当对自己进行补偿。 孙女士母女则认为,因为房产是田先生父母留下来的,田先生离家的时候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母女二人是在承租之后支付了房款后合法取得的房子所有权,因此拒绝赔付。 而且孙女士认为,从田先生离家到女儿成年的十年间,他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卖房子所得应该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用。 最后,法院认为田先生要回房产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孙女士母女两人在处理房产时也是合理合法的,所得款项也确实用于女儿的成长费用,但是的确让田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 最后,法院宣判孙女士母女需要赔付田先生15万元房屋补偿款,其余则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用。
上海浦东,男子出去打工后没有音讯。5年后,妻子起诉离婚。11年后,男子19岁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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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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