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告了!杨坤竟然把模仿他的搞笑博主“四川芬达”起诉了

娱乐 03-12 阅读: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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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一个大西瓜

编辑|一个大西瓜

近日,搞笑博主“四川芬达”摊上事儿了,竟被杨坤告了。

原因是自己恶搞对方,已经收到了律师函,现在在准备材料应对此事。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小编详细给你说一说。

作为博主名叫“四川芬达”,平常以搞怪的形式来模仿知名歌手杨坤。

起的名字也是让人浮想联翩,什么“七度坤间、黄焖鸡米坤”等等,让众多网友带节奏,一时间也是引发大量粉丝关注此事。

在一次模仿杨坤歌曲《泥巴》的时候,俩人以搞怪的方式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等到杨坤在网络上发现的时候,点赞量已经几十万了。杨坤的经纪人气不过,直接一纸诉状直接把这名搞笑博主告到了法庭。理由是侵犯名誉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

杨坤作为国内知名歌手,其代表作也有很多。

例如《无所谓》《那一天》等诸多经典歌曲,在国内也是享有一定的地位,人红是非多,红了这么多人年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模仿,你怎么样模仿都可以,但你直接损害名誉的模仿行为的确不可取。

杨坤生于1972年12月18日,出生于内蒙古包头。

中国创作型歌手,在2001年5月杨坤正式签约北京竹书文化唱片公司,而第一张专辑《无所谓》的发行。直接让他在2002年中国歌曲排行榜上夺得了冠军。杨坤顶着如此高的名头贤那他是上过专业的音乐学校吗?

不,经过查询,杨坤并没有上过音乐学校,他只是一名北漂歌手。凭借自己坚韧不拔的毅力,创作了多首经典歌曲。现在看来也算是很励志的歌手。

当好事的网友前去查看该名搞笑博主的视频后,“举报他都是轻的”,足以可见俩人对于杨坤的恶搞实属有点过分。

那么对于明星告普通人的事情,我们该怎样避免呢?

网友也提出了建议。

以后可以在模仿的时候标明创意搞笑“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有甚者说以后这种事情不要再模仿了,毕竟关乎人家的名誉。

假如真要让你赔偿的话,你到时候又拿不出来就麻烦了。

不过网友也有提出相反的意见。

“国内国外恶搞名人,尤其是演艺人员很常见。电影里还有专门恶搞片。郭德纲也曾说过,一人挨骂很正常,你挣的就是这个钱。如果这个都要赔钱的话,中国足球圈那将成为世界收入第一。”

对于此件事情你怎么看呢?

这几个网友询问是不是“明星炒作”。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也无法去论证,不过看事情的经过,的确是有点过分。

不过说实在话,不管搞笑博主怎样操作,这是给坤哥也带来了流量,这是不可否认的。这流量不是太好而已,现在看到这篇文章的话,我想也会去搜索一下关于杨坤的信息吧。

这位网友的观点就很不错,演员作为一个特殊行业。

已经把自己的本质忘了,在舞台上不管是什么形象,那都不是真实的自己。

人家搞笑博主在网络上宣传,模仿杨坤只是一种行为方式。

并没有太过刻意的表现,

小编觉得:只要不涉及到侮辱行为,哈哈一笑还能觉得你比较大度。

话虽如此,现在搞笑博主已经接到律师函。

想必对于此事不做出回应的话也会大概率猜到自己会败诉。

对此两人也是彻底搞到底,“你朝我扔泥巴,我拿泥巴种荷花。”

从此就能看出搞笑博主对于此件事情的态度。不过真要是弄到底的话,小编认为对于搞笑博主还是比较被动的。

毕竟人家是明星,作为当事人说什么都是管用的。而你是一个模仿者,的确有过分的嫌疑。

目前这俩人也算是网络上杨坤的黑粉了。从视频上的点击量来看,这两天的关注率那可是暴涨。

不管怎样,搞笑博主的目的达到了。但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我想他俩可没想那么多吧?真要是违反某些规定的话,住了进去,那可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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