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被打破头骨”女孩母亲:将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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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岳麓法院网消息,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受伤女童的母亲表示,其和家人并不认可一审判决,之后会申请抗诉。

断裂的三角尺。图源:九派新闻

2023年9月7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的郭女士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家孩子刘某辰在博才梅溪湖小学上学期间,遭到学校男老师残忍打伤。

郭女士称:“孩子头部被钢化玻璃戳进去5cm左右。”她表示,在自己知道情况时,孩子已在医院准备缝合伤口,后来进行了开颅手术,经过5个小时手术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

11月27日,“长沙女童被老师用三角尺砸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11月27日下午,刘某辰的母亲郭女士对红星新闻表示,其和家人并不认可一审判决,之后会申请抗诉。

“今天听到判决时,我整个人都在发抖。”郭女士介绍,一审法院并未采纳孩子的口供,单方面采纳了宋雨明的口供,并且认定其伤害行为为“间接故意”。此外,学校承担赔偿是因为学校自身存在过失,并且是另案处理的,跟宋雨明的案子并没有关系。

“一审第一次开庭,公诉方认定故意伤害量刑为6年至8年,我们希望在刑事民事方面根据事实严惩被告人。”

郭女士。图源:维度新闻

郭女士表示,事情发生后给孩子留下很大的后遗症,对生活学习方面都有较大影响,“无法像一个正常孩子一样生活,学习能力也变差了,心理和情绪上也容易失控”。

据郭女士介绍,孩子已于10月底在新学校上学,但她精神状态还是很差,出现了幻听。

“医生说这个事情给她内心造成了伤害,恐惧一直在她内心深处。”郭女士称,此前,孩子曾中途返校过一次,但因状态太差回家休息。今年暑假看到姐姐开学,流露出想上学的意愿,于是帮她换了个学校。

她表示,换学校是不想让孩子一直沉浸在那种伤痛里面。医生说恐惧一直在她内心深处,自己一定会给孩子一个公道。

此外,郭女士还表示,目前还没有完全收到学校承担治疗和赔偿的费用,“孩子现在的药物治疗和心理辅导都是我们带着孩子去的,医药费也是我们自己负担的”。

来源:九派新闻

网友评论

精彩评论
  • 2024-11-28 07:24:10

    老师和学生有什么仇,书念不好,调皮捣蛋,不用去管,家长不管,以后社会会管,出人头地又几个记得你小学老师

  • 2024-11-28 15:44:28

    所以判刑了啊,一个孩子课堂玩玩具然后教室闹,老师拍桌子震慑无效,闹事孩子和老师对骂,老师拿起断掉的三角尺丢那个学生,结果扎到前排的这个孩子,你说是不是这个事?还是你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来龙去脉?[抠鼻]有什么好管的,该玩的该闹去闹呗

  • 2024-11-28 14:19:29

    …所以就把管教的孩子给开颅 才叫教育吗 你看过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