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想要男孩,女孩出生第2天就被父母无情抛弃,13年后得知女孩继承房产两套,不淡定了跳出来,打起了馊主意

社会 03-19 阅读:0 评论:0

家人们,湖南这个女孩的经历太让人唏嘘了,出生就被送人,如今父母因为房产又来争抚养权,这到底合理吗?咱们接着往下看~

案情摘要

“恳请您将小嫣的抚养权交付于我吧!“只见欣然双膝跪地于女儿的舅母跟前,苦苦央求着。

十三年前,有了两个女孩的欣然怀上了第三胎,她与丈夫都满心期望此胎为男孩。欣然与丈夫便商议好了,如果诞下的是男孩就留下,若是女孩就送人。

事与愿违,欣然再度产下一女,望着可爱的女儿,她虽心有不舍,可那重男轻女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她还是打算按照事先说好的将孩子送出去。

次日,孩子尚在医院,欣然的丈夫就联系上了隔壁村的一位大姐,由其将孩子抱走。

在孩子被抱走以前,欣然夫妇就与这位大姐约定好,此生不再相见,也不让孩子知晓自己的身世。

孩子被送到了一户失独家庭,取名为小嫣。

小嫣自幼就十分乖巧懂事,她的养父母对她疼爱有加,视如亲生。小嫣虽感觉自己的养父母比其他同学的父母年纪稍长些,却从未对自己的身世产生过怀疑。

而她的亲生父母,自将她送走后,确实信守了承诺,连一眼都未曾来看过她。然而,有父母关爱的日子并未持续太久,小嫣的养父母在她十三岁时就相继离世了。

而她的养母,为了女儿未来的生活,生前立下遗嘱,把两套房子都留给女儿,并将女儿托付给弟媳照料,还嘱咐决不能把孩子的抚养权交还于她的亲生父母。

小嫣的养父母离世没多久,欣然便从当初抱走小嫣的大姐那里获知了此事,她并未流露出半点心疼。

不过在听闻小嫣继承了两套房产,其中一套还可能面临拆迁时,立马就表现得极为伤心,声称要取回女儿的抚养权,好去好好弥补这个苦命的女儿。

可小嫣的舅母,无论如何都不同意,一则是受了小嫣母亲的嘱托,二则是她认为小嫣的母亲压根就不是真心想要抚养权,而是贪图小嫣的那两套房产。

回想当初,小嫣的母亲刚刚离世,由于她还欠有二十万的钱款,其中的一套房子面临被拍卖的状况,小嫣的舅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小嫣的利益,于是打算向亲朋好友借钱还清这二十万,以保住房产。

那时,小嫣的舅母想到了小嫣的亲生父母,觉着父母都是疼爱孩子的,理应会多少帮衬孩子一些。

可令舅母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打起了小嫣那两套房产的主意,表示若要帮忙,就得把两套房产证抵押在他们那里。

连亲生女儿都能随意舍弃的人,小嫣的舅母认为他们必定是另有所图,担心他们拿了房产证后会侵吞小嫣的财产,舅母自然不同意,欣然和丈夫也果断不肯借钱。

后来房子保住了,小嫣的父母就又跳了出来,屡次来到小嫣的舅母家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均遭到拒绝,结果欣然还带着记者上门,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小嫣的舅母异常愤怒,根本没想到欣然如此不知羞耻,无情地抛弃女儿长达十三年,如今得知女儿有房产,就来故作母女情深,痛哭流涕,她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愤然离去。

欣然未能要到抚养权,心中很是不甘,打算起诉,于是就去咨询律师,结果得知若是起诉到法院,她虽能要回抚养权,但小嫣却会失去继承权。

欣然深知这样对自己很不利,于是便打消了走起诉这条路的念头,直接找上村委,期望通过他们的协调,既能让女儿回到自己身边,又不丢失继承人的身份。

这世间哪有这般美事,村委工作人员也感到很无奈,最后经过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欣然可以与小嫣相认,小嫣继续在舅母家生活。

不得不讲,小嫣的亲生父母脸皮着实够厚的,起初无情地抛弃女儿,十三年来不闻不问,得知女儿继承了两套房产,却想要回抚养权,岂能什么好处都让他们占了去。

法律解析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欣然夫妇想要回小嫣的抚养权,一旦小嫣的抚养权回到亲生父母那,她和养父母就解除关系,不作为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2套房产,因此不打算起诉,这样对他们不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案中,一旦收养关系正式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因此,被合法收养的子女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小嫣的亲生父母估计就是知道小嫣继承了2套房产,所以才想要回抚养权,这样以后他们养老就有保障 。

案例反思

网友说:”都说养恩大于生恩,生而不养的父母,不配为人父母。“

网友也说:“法律保障了养父母的权利与义务,也限制了亲生父母的权利,这是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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