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扼杀龟男的生存空间:谈谈彩礼强奸案背后的司法考量
学习初中政治的同学都清楚,法律是统治阶级意治的体现。那么,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彩礼强奸案、燕冬萍离婚案,以及一系列的类似案件,体现出来的司法考量又是什么呢?
这些案子的共同点,基本上都是以龟男付出巨大经济代价而告终。付出巨额彩礼的,只能要回来一点。长期给老婆上缴工资的,离婚之后一无所有,律师费都付不起。这些判例,看似不公平,但是无疑彰显了司法体系对于婚姻关系的理解:那就是,不保护龟男。
这就引出我们要讨论的问题:龟男值得国家下大力气保护吗?
类似的例子,一个人在谁劝也不听的情况下,被电信诈骗,那他很可怜吗?未必吧,所谓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大家知道,电信诈骗基本都有一些很明显的漏洞,专门用来筛选那些容易上当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进化的一种趋势,淘汰到那些智商低的,留下优秀的基因。
这也是达尔文奖设立的初衷。一些人自以为能占到骗子的便宜,结果被骗子骗了钱又哭天抢地的,这种情况,不也是自作自受吗?
龟男也是一样,彩礼是别人拿枪逼着你给的吗?没有吧。人家张口要几十万彩礼,你不给不就得了吗,咋就那么贱?人家要你上交工资,你不交就得了吗,咋就那么蠢?那么既然你是自愿的,那回头赔了就别找政府,世界上重要的事儿那么多,谁稀得管你家里那堆破事儿。
因此,现在的司法考量已经很清楚了,你自己犯傻,非要给人花钱,那就别怪别人骗你。你找法律,法律也让你掉块肉。这样多判几次,头铁的龟男也就越来越少了,社会也就和谐了。
所以,可以理解,现在的司法指导意见就是:少搭理那些自己犯贱的龟男,自己把钱拿出去,就别想着整个要回来,多判几个典型案例,看这帮龟男还犯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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