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四个“大老虎”被判死缓,累计受贿金额超1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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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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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反腐力度持续强劲,截至目前,已有四名“大老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彰显了法律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4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一审宣判,因其在1999年至202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矿产开发、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22亿余元,被判死缓,且在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此前,2月17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因受贿2.45亿余元等罪行,被判处死缓;
2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因受贿1.77亿余元,一审获判死缓;
4月15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亿余元,同样被判处死缓。
这些案件警示着,不论官职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厉惩处。法律的天平不会倾斜,公平正义终将得到伸张,为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