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用品监督执法工作

社会 04-28 阅读:1 评论:0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规范卫生用品生产、经营行为。近期,运城市疾控中心开展了卫生用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执法工作。

本次卫生用品监督执法工作为期四天,共检查了运城市管辖范围内的10家经营单位,其中包括4家中大型超市、4家母婴用品店以及2家药房,共抽查了51种卫生用品,覆盖了卫生巾、湿巾、纸尿裤、护理垫等各类产品。

在本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单位未严格落实消毒产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消毒产品时未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资质。在对经营单位随后提供的卫生用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后,未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且在现场检查卫生用品标签说明书,未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运城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分队工作人员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等国家卫生用品标准规定,将法规标准内化为监管准则,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理论基础。明确检查重点,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有机结合,从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情况、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索证情况、卫生用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说明等方面对所抽查的经营单位和产品进行详细排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来源:运城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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