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山东初三男生被同学霸凌父亲上门寻仇霸凌者一家3口遇害
【案件过程】
鲁迅言,非沉默中爆发,即沉默中消亡。人虽老实善良,亦不容肆意欺侮。
2023年5月,在山东济南,一位公正廉洁的老师并未做出违法行为,富翁一家的遭遇与他无关,此描述不符合事实及法律常识。
遇害者为63岁刘某杰、37岁张某某及其16岁儿子刘某某。警方到场后,在客厅发现夫妻尸体,卧室中则发现其子尸体。
犯罪嫌疑人贾某为山东济南长清一中高中教师,平日里性情温和,深获学生好评,拥有良好声誉。
贾某信奉佛教,曾赴西藏支教四年,后任长清区教体局教研中心副主任。其子小贾与富翁之子小刘交情深厚,常相伴玩耍。
贾某与小刘本是好友,究竟何故导致贾某对小刘一家痛下杀手?
小刘与小贾关系破裂后,小刘频繁带人殴打小贾,原因不明。此举致使小贾精神失常。
贾某因爱子受欺,多次托人寻刘某,欲协商解决两孩子间事宜。他无法容忍孩子受欺至精神失常,影响学业,故大人出面协调势在必行。
经过几次沟通,小刘不仅未收敛对小贾的欺负,反而变本加厉,加剧了其欺凌行为。
刘某无视贾某,一再拖延解决问题。他认为自己十五岁的儿子未成年,无需担责,因此更加肆无忌惮,仗着这一点欺负人。
然而他错了,一在于误以为儿子未成年便能任意妄为,二在于错误判断贾某为易欺之人。
人们好奇富翁一家权力几何,竟敢公然欺人。即便沟通,其行为也未有改观。
小贾在小刘又一次将其殴打至昏迷后,终无法忍受,预先筹谋,将富翁一家尽数杀害。
刘某遭杀害,其网络形象与真实形象截然不同。
网上显示,刘某在十几年间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全国“双带”标兵、济南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及长清区首届领军人才等称号,是先进典型。
1984年退伍后,刘某加入长青建筑公司任木工班长。自1999年起,他成为两家公司的拥有者,名下财产众多。
生意鼎盛时,他舍弃公司,转任村书记,旨在实践先富带后富的理念,引领村民共同走向富裕。
刘某任村支书期间,未助村民脱贫,却与一20多岁女子致其怀孕并离婚,随后娶了小他27岁、曾是餐厅服务员的女子为妻。
她因刘某的能力与产业丰厚而被吸引,渴望成为其妻。凭年轻貌美与曼妙身材,她成功取代了刘某的原配妻子。
结婚后,刘某助力妻子成为政协委员,进入体制内获稳定工作。不久后,他们的儿子顺利出生。
刘某老来得子,极为宠爱小儿子,视若珍宝,平日呵护备至,打骂不得,这为小刘日后闯祸埋下了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须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村委会书记和主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然而,这些法律对刘某毫无约束力,他一心只想当村支书,任何法律都无法阻挡其决心。
刘某勤勉尽责,连任村书记19年,为民服务热情不减。期间,他同时管理多家公司,兼顾村支书与公司董事职责,乐此不疲。
刘某夫妇本可凭权势财富为子铺路,却因溺爱违法,不仅断送自身前程,亦毁了儿子未来,乃至丧命。
刘某或因权势与财富蒙蔽双眼,误以为自身行为不受法律约束,任何问题都能以金钱解决。
刘某夫妇的教育方式显然有误,致使其子公然领导校园霸凌。正所谓上行下效,此现象或可归因于此。
爱子心切的父母在紧急时会竭力保护孩子。别小觑父母的力量,他们能为子女倾尽所有。小刘屡打小贾,劝解无效反加剧,却未料及后果。
小刘已15岁,应具明辨是非之力,知晓违法之事不可为。其肆意妄为,或源于父母纵容。孩子行为,与父母教导紧密相关。
贾某或因无法忍受孩子长期受欺至精神崩溃,无奈下对刘某一家动刀。事后,贾某亦选择了自我了断。
贾某身为教师,受过高等教育,清楚杀人后果,但仍为子挺身而出。然而,他未选择法律途径,而是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方式。
天下是否有讲理之处?不解贾某为何未用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及子女权益。或许他曾诉诸法律却未见效,或已不愿如此,欲亲自报复刘某一家以泄愤。
【以案释法】
【残忍杀害刘某一家的贾某需要负责任吗?要付什么责任?】
故意杀人指故意且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者,可判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
主观上,贾某蓄意杀害刘某一家;客观上,贾某已实施残忍杀害刘某一家的行为。
尽管出于爱子心切欲报仇,他仍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此行为已触犯法律。
故贾某需承担相应责任,即刑事责任。
【结语】
孩子间的小事因家长未及时正确干预而酿成悲剧。贾某作为教师,缺乏刘某那样的强大背景和财富,处境更为不利。
面对小刘与小贾的矛盾,他首选和平沟通。但小刘不愿和解,拒绝沟通,坚持自己无误。
尽管众人对贾某赞誉有加,但他善良中带刺,老实却不软弱,不容他人欺侮,坚守自身尊严不受践踏。
若村支书能冷静协商,及时纠正儿子小刘行为,并树立榜样,结局定不会如此,双方皆受损。
这位村支书久居高位,忘却自省,只知滥用权力,徇私舞弊。他轻视普通教师,认为其无根基、背景、钱财,不足为惧。却未料到,这位教师更是位深爱孩子的父亲。
遇矛盾冲突时,应首先考虑和平解决,主动沟通。若对方不理睬,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制裁。
法律确保相对公平而非绝对,个人力量难以独力解决问题。这凸显权力差异,百姓可能因无奈犯错受罚,而官员凭权力受庇护,最终却可能扮演受害者角色。
贾某确实消除了后患,小刘不再欺负小贾。但难保无第二个小刘出现,且贾某已离去,无法再保护小贾,是否给小贾留下心理阴影,难以预料。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及被害人本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诉求,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不足,存在缺失或模糊,导致实践中难以有效执行。
即便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有时仍未能严格执行。这些问题需在未来的立法与执法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网友评论
-
2025-02-18 16:48:36
电视手机对人的生活确实构成了威胁。你可知道,它简直就是一个食人魔。看看现在的孩子吧!他们不做功课,只会坐在电视机前面,眼睛巴着荧幕,任由电视手机把他们的精气神一点一点地吸光榨干。像这样的孩子就跟死了没两样,因为他们已经不懂得怎样学习做一个好人,只知道看电视。那么电视手机到底教了孩子什么呢?就是一切你所能想得出的各种奇怪而颠倒的行径。他们很少从电视手机上学到有价值的东西,反而是对那一些邪恶有害的东西 一教便会。这样一来,不出多久,他们就会学遍一切人所能干得出来的坏事了。(宣化上人)
-
2025-02-18 00:06:08
这种就应该全国宣讲,组织讨论!震慑霸凌者。
-
2025-02-18 13:46:24
很好,改不了就全家回炉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