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16 年 3 娃非亲生」案出现新证据「妻子和别人生下第四个女儿」

社会 12-29 阅读:26 评论:0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觉得我没出轨,我不认为我出轨。

给我点时间,我措辞一下怎么编。我能给你编出来我在游泳池不小心怀孕的事故来。也有可能是一个被迷奸凄惨的故事。又可能是别的,十几年了,源头追溯不到,就看我怎么编了,反正就是编。

十几年的感情还比不上那一丢丢血缘关系?孩子叫了你爸爸十几年。即使没血缘关系,总得有感情在。说离就离,真是畜生。

能给你生娃,有孩子叫你爸爸,你就要学会感恩。你还在乎孩子他爹是谁?要不我是牛批。能整三个出来。说不定你这十几年都没人叫你爹,何必在乎孩子亲爹是谁呢?

思想要先进。不要顽固,你看人家,抱养的孩子不一样养的好好的。思想要与时俱进。

人生在世,难得糊涂。有时候吧,活得太明白会给自己找不愉快。当初我骗你戴套还是怀孕了,你还不一样是信了?十几年都这么过了。你现在恍然大悟,我很受伤啊。继续糊涂下去,再几十年,一辈子也就过去了呀。

说离就离,在意过我的感受吗?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孩子不是你的,那么我好歹是你十几年的老婆啊。给我点面子,认了这几个孩子,很难吗?

抛开事实不谈,这事就没你的错吗?如果当初你对我再上心点,我至于生别人的娃吗?一个巴掌打不响。这事我没错。

我本以为是“帽子戏法”,没成想是“大四喜” 比我看的小说都离谱......

最后一个小孩的父亲知道是谁了,现在就不知道前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如果这三个小孩亲爹是同一人,这事就挺可怕了,如果这三个小孩亲爹不是同一人,这事就更“恐怖”了;如果这三个小孩亲爹都不知道是什么人,这事就异常“魔幻”了。

这件事最可怕的还不是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而是在此基础上,养了这么多年,自己注入了那么多感情,我估计男主人公,现在比蹲了十六年牢还痛苦。

当今的婚姻法与人们的朴素道德观逐渐远离。在整个婚姻过程中,男性只享有建议权,而决定权则掌握在女方手中。这导致女方在婚姻期间,不论是与丈夫还是其他男性生育孩子,男性都无权干涉。而且在女方不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亲子鉴定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婚姻法存在着一些心思在里面,在朴素的年代。婚姻是用于维稳,帮扶弱势一方的一种制度。传统婚姻中,弱势一方是不参与和少参与生产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财产分割保证弱势这一方能够生活得下去。本是好意,平等双方,但是当下弱势方利用法律,瞬间攻守交换。

即使像这个故事中的男主人公一样成为了冤大头,发现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他去告,却只能得到几万块的抚养费作为赔偿,现行的法律对他来说几乎没有任何保障。

孩子从出生就必须进行亲子鉴定。

一方面,可以杜绝类似本次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减少了人口失踪和拐卖案件,即使不幸发生,破案难度也会大幅降低;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的亲生孩子和父母是谁,应该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网友评论